第14章(1 / 2)
“至于后来徐疯子大闹灵堂,我推测是梁景芳故意将她招惹过来,好牵出梁丫头诈尸的由头。这样一来,梁丫头通过假死不但能躲过被指给边家,更逃出了梁永昌的掌心。量是他胆子再大,也不敢认这个闺女了。”
“重一,你知道我为什么把你留在我身边吗?”梁鸿勋点了点年轻人,“这就是我欣赏你的地方。”
“你心思细,眼睛尖,总能看到别人看不出的。我说过,你是瑚琏之器,以后堪当大用。不过尚且年轻——这事还是看得浅了些。”
“请梁伯指教。”梁重一郑重作了个礼。
“我告诉你,这件事,包括边家突然到场在内,所有的一切都是被安排好的,而且——那个徐疯子也不是个真疯子。”
“啊?”梁重一回想自己见过徐疯子的所有场景,却仍未曾察觉哪里有破绽,“并不像啊,她与我见过的疯子可是一般模样......您是怎么发现她的马脚的?”
“不是她露出了马脚,而是我年轻时在一场晚宴上见过她。那时她还是督办夫人,自然不记得我这个穷酸秀才,但我记得她。”
“后来她被抄了家,听说得了疯病被送进了养济院。可巧的是,养济院的院长是我的一位同僚。在他那,我得知这个女人得过疯病,不过当时已经全然无恙。后来我那同僚恃才傲物,无意中得罪了一个有靠山的官差。养济院被毁,她也就逃了出去。只是没承想,她逃到了我这里。”
“这女人城府极深,并不简单。你我二人以后都要小心为妙,注意提防她才是。”
“可这个徐疯子为什么要这样?她在泊罗村待了这么多年,从来没见她牵扯到什么事里,怎么就这次......”
“很简单,”梁鸿勋捋了捋胡子,“她想要养梁丫头。她所做的一切,就是要除掉丁广德,然后把梁丫头弄到手。不过......这一定程度上也算帮了我一个大忙。”
梁重一明白,这个大忙就是要尽早解决掉丁广德,而眼前丁广德已死,梁鸿勋倒是坐收渔翁之利。
“当年他被罢官贬至池州,是家父将他全家从匪帮的刀刃上救下来。而我如今寻他来此处,自始至终都是看中了他那女儿的用处。”
“可惜呀,他不懂,既然选择做狗,就要懂得听别人的话。可偏偏他对那几块地起了心思。”
“所以,您在灵堂里宣称将梁丫头逐出梁氏一族,也是刻意而为之?”梁重一问。
“不错,”梁鸿勋点点头,“既然那个女人帮我除掉了丁广德,那我不妨顺水推舟做个人情。那丫头管教不严,屡屡生事,我也算把这个烫手山芋扔出去了罢!”
梁重一大悟,拱手作礼。
“梁伯洞若观火,重一愚钝,怕是久不能及!”
“无妨无妨,”梁鸿勋笑着摸摸胡子,“假以时日,你便也能看得透彻了。”
屋外依然秋风呼啸。盆里火星点点,冉冉泛起微光来。
在村子的另一头,徐三娘如愿以偿地收养了蒲争,蒲争也自然居住在了猫仙庙的后院。梁景芳尽管对此事知根知底,但在外人面前,她的戏依旧要做足。而梁永昌则忌惮于蒲争的“死而复生”,避其如避鬼,只要蒲争出现在哪个地方,方圆几十里就必定不会有梁永昌的影子。
一切都在向蒲争所憧憬的方向进行着。
徐三娘的私人天地储藏着上百本线装的书籍,在平常的日子里,徐三娘就用这些书籍教蒲争认字。时间久了,蒲争就开始自己掏出书来看,即便有些字词依旧不认识,但整本书的内容也能够明白个七八分。
徐三娘还教了她很多东西。比如教她书法,教她识别山上的中药,除此之外,在每日的清晨,徐三娘都会要求蒲争去河边的桥桩上站桩,在猫仙庙的后院扎马步,练拳脚,同时还要她来回扛着担子上山,让她提高基本的耐力。
“我如今的腿练不得拳脚,可在我受伤之前,一些三脚猫的工夫还是有的,”徐三娘看着被压腿压得龇牙咧嘴的蒲争笑了笑,“教你足够了。”
时间就在这一点一滴中悄悄溜走,一转眼,蒲争已经十三岁,她在猫仙庙待了五年,而在这五年里,泊罗村又发生了许多事:
梁永昌依旧没有生出来儿子,原本的十亩棉田因未能及时还债而被债主抵走,梁永庆的算盘也落了个空。在棉田被收走的没几年,一条官道跟在政府的敕令后穿行而过,地价翻了数十倍,自那以后梁永昌便日渐消沉,开始流连在花柳巷和烟馆之间,没过多久就沾上了鸦片,整日如活死人一般倚在榻角吞云吐雾。
丁采月则是骤然苍老了,人们总能看见她将梁永昌口中的又一个“赔钱货”背在身后,带着她打水、劈柴、做饭,日复一日,就像蒲争记忆里的蒲月娥那样,只是丁采月的身后,多了丁守全和丁万全两只永远张着嘴的岩老鼠。
梁鸿勋以年纪为由不再处理家事,梁重一开始以事务长的名义代为处理。因为此事,梁永庆也曾前去闹过几次,但在被穿了几次小鞋却又无力反击后,梁永庆也打消了反抗念头,尽管心里埋了十万个不服气,表面上也只能好声好气地顺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