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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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村子另一头,边家身后的大山倒台,由是整个边府受到了牵连。杀的杀,关的关,原本富丽堂皇的边宅人去楼空,门可罗雀,不多久又换了新的人家。
  至于蒲争,她依旧留着一头短发,身体开始抽条,原本合身的布褂子如今也在袖口短了一截,露出被晒成小麦色的手腕。她的肩背线条因常年习武变得利落,身上的肌肉虽薄,但只要见过她劈柴挑水,便能看出其中柔韧的力道来。
  只是相比童年,她眼里的神采开始愈发沉静,话也少了很多。
  她没有朋友。同龄的女孩子早已沉在房里做女红,学梳妆,不再在外抛头露面,自然没有可交流的机会,而男孩们自“诈尸”一事后皆对其避之不及,见她就一溜烟跑走,仿佛见到了人间的阎罗。在整个泊罗村里,唯有徐三娘和梁景芳能够和她说上话,于是孤独成了她的常态。
  “交友之事,贵在筛选。这天下熙熙攘攘,不是每个人都配成为你的朋友,你也不必为了找寻朋友,就盲目放下自己,主动去迎合别人,”徐三娘说,“世道纷乱,人心易变,做你所愿,行你所信,这便够了。”
  蒲争沉默了片刻,将被染得通红的手指在衣襟上擦了擦,随后将那些胭脂水粉包好,一把扔进柴火堆。她走回院子,一把拎起长棍,只见那笨重的棍子在她手里忽地变成了一尾灵活的鱼——戳、拦、挑、抡、扫、劈。招招藏劲,式式生锋。旋身一碾,棍尾顺势劈开凝滞的空气,骤然发出裂帛声。她想,这棍棒在她手里,确实要比那胭脂水粉听话得多。
  “五年了......居然已经五年了......”徐三娘站起身,猛然发觉,那个当年只到她肋骨的丫头,如今居然已经长得和她一般高。
  她该出去看看了。
  几日后的一个寂静午夜,猫仙庙的门口停了辆黑篷马车。蒲争恍惚间听见有人将她从睡梦中唤醒,睁眼一望,徐三娘和梁景芳都正守在床前,她的枕旁还多了一个包袱。
  “小争,你该走了,”梁景芳双眼红肿,似是刚刚哭过。她把那包袱塞进蒲争的手里。
  “走?去哪?”蒲争皱起眉问。她有些懵了。
  “去燧城,”徐三娘说,“你已十三岁,不能久留在我这后院,该自己出去闯闯了。”
  蒲争低头摩挲着那包袱,里面是梁景芳给她做的衣服和鞋。油灯上的火舌随风乱舞,满屋的光芒开始颤抖。蒲争看着眼前的两个女人,总觉得这一切似乎还在梦里,看不真切。她迷蒙地从榻上下来,穿上衣服,低头洗了把脸,然后默默跟在徐三娘的身后,走到了猫仙庙的前门。只见一年轻人正在马车旁守着,似乎是等了许久,见徐三娘出来,他立马站直了身,恭恭敬敬地叫了她一声“干娘”。
  “这是我的干儿子大钧——大钧,这是你的妹妹蒲争。”两个人规规矩矩朝着对方行了个礼。
  蒲争钻进车篷,车身发出吱嘎声,那马呆立了一会儿,猝不及防地打了个喷嚏。
  “这一路你跟着他就好,他会顺路把你送到燧城,”徐三娘对蒲争说,“我给你备了四十块银元,到那里,你就要自己谋生了。记得,要保护好自己。你可以给你姑姑来信,但千万别把信寄给我,也别回来。”
  “可我怎么联系您?”蒲争从车篷里探出来,一把抓住徐三娘的手,眼神里满是急切和担忧。
  “不必联系我,如果我想要找你,我会主动去寻你的,”徐三娘拍拍她的手背,伸手摸了摸她的头。
  “丫头,到那边记得照顾好自己啊,女儿家家的,在乱世不容易。你姑我但凡有能耐,宁可一辈子把你揣在兜儿里护着,可是......”话未说完,梁景芳的眼泪又开始顺着眼角落下来。
  “姑,你也要好好照顾自己,平时别和那老东西置气,该骂他就骂他,生气容易伤身子,”蒲争伸手将梁景芳的眼泪擦下去,“等我有了扎根的地方,我会把钱寄回来的。您一定要保重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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