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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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昨晚的相遇,对于林屿洲来说太有冲击力,他无法想象当初那个穿着浅色睡衣坐在钢琴前给他弹德彪西的人,会变成如今这样。
  瘦削,混乱,疯癫。
  陆哲明与过去判若两人的放浪形骸模样,比他说出的那些话更让林屿洲受伤。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林屿洲以为离开自己之后,陆哲明会过得更好的。
  可现在看来,似乎并非如此。
  他走出律所大楼,抬手拦了一辆出租车。
  林屿洲的车就停在地下停车场,可他不打算开车,或许在公事聊完之后,他们可以一起走一走。
  他认为自己并不是对陆哲明余情未了,只是好奇一个人怎么能变化这么大。
  林屿洲非常直接非常热烈地爱过那个人,甚至可以说,直到现在,他仍然爱着过去的陆哲明——在突发恶疾一样斥责他这个同性恋很恶心之前的那个陆哲明。
  那是他少年时代最美妙灿烂的一场好梦,只是梦醒得有些不体面。
  十几岁的林屿洲放学后跟人打球,带着一身的臭汗跑回家,却在进门的瞬间,对他姐的新钢琴老师一见钟情。
  那时候陆哲明还在读大学,一件水蓝色的衬衫,一条浅色牛仔裤,林屿洲记了很多年。
  那时候的林屿洲才刚刚跟自己的性取向做完艰难的对抗,上一秒才对自己说“不是同性恋,就是青春期一时兴起的好奇”,下一秒就因为陆哲明一头栽进了爱河中。
  十几岁的他开始了一场名为“暗恋”的旅程,看见那个人就开心,看不见就想念。那个时候的他,年少却并不真的鲁莽,在向陆哲明告白之前,他将这份心事沉淀了好几年。
  他非常确认自己喜欢陆哲明,不是少年人对成熟大哥哥的那种倾慕,而是想要和这个人恋爱的爱慕。
  既然确定了是爱,那就不要藏着掖着。
  十七岁那年的某天晚上,陆哲明上完课从他家离开,林屿洲找了个借口跟出去,在对方走出小区之前叫住了那个人。
  他连叫对方的时候,都觉得很幸福。
  林屿洲曾经无数次为这个情节做精妙的设计,希望成为很多年以后再提起,依然心动的场面。
  然而,真到了这个时刻,他激动到话都说不清楚。
  那天很热,已经晚上八点多,整个城市依旧像个蒸笼。
  陆哲明穿着白色的纯棉t恤,左侧胸前是一串小小的黑色刺绣,绣着林屿洲看不懂的外国字。
  几年后,那会儿林屿洲已经上了大学,跟陆哲明正在进行一段比暧昧多一些、比恋爱少一些的关系,他向陆哲明提起那件短袖,陆哲明告诉他,那是一串法语,意思是“春日复归之诗”。
  衣服上的文字很浪漫,可那晚的告白却并没有迎来一个如他预想一般的美妙结局。
  当林屿洲对陆哲明说:“陆老师,我喜欢你。”
  陆哲明先是诧异,而后笑着说:“可我的精力和时间,只够带一个学生。”
  林屿洲叹气:“不是那种喜欢!”
  他逼近对方,很认真地对眼前的人说:“我想和你谈恋爱。”
  初恋究竟是什么味道?林屿洲觉得就是那个晚上闻到的花的味道。
  是远处飘来的紫茉莉。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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