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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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可以跟我一起住,给我养老,但是必须也让姓余的住进来。”
  “你愿意?”时弋好奇问道。
  “这种走了又回来的,什么稀罕玩意啊。”刘大传叹了口气,“放在以前我肯定这么想,就连这条命,也没什么稀罕。”
  “可我如今得了这些病,孤苦无依的,后头过得估计连畜生都不如。我只要快活滋味,不能过畜生日子。还不如有个知根知底的人在身边,他想要的,我给就是。”
  “交换,对,那小子昨天是这么定义的。”刘大传说着拍拍裤子口袋,那里之前还被他翻出来过,声称比脸还干净,“我是看开咯,钱是带不进棺材。”
  大病加身,晕了几回,对于未来的无限恐惧,居然也让刘大传心境大改。
  “你是在芦苇荡那边,将流浪的刘照带回家的?”
  时弋之所以会这么问,是因为昨天刘照看见自己的第一句,问得便是“他去的芦苇荡吗”。
  “可不是嘛,面黄肌瘦,一身衣服破破烂烂,蜷在那边。反正我也孤零零一个,问他要不要跟我走,他便跟来了。”
  “余一二,他的那个朋友,你对他......”时弋话没说完就毫不留情被打断。
  “朋友?狗屁朋友!”
  -
  狗屁朋友。
  刘大传对二人关系的独特论断,让时弋产生了些许好奇。
  这四个字在他齿间过了几遭,也没咂摸出所以然来。
  刚刚吴岁发信息过来,说她哥和黎女士已然发现时弋偷溜的卑劣行径,怒不可遏,估计很快就要杀到他们所门口了。
  既然如此,还是尽情享受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时弋将值班宿舍的上铺,躺出了黎女士高级酒店的悠哉,一只腿在床边晃着,生怕进来的人发现不了他似的。
  他从枕边拿过那只刚从衣柜里放出来的猫儿,揪着耳朵将盒子打开,再把缠好的耳机线抖开。
  这是一副并未物归原主的耳机。起初是忘了还,后来是没必要还,最后是不想还。
  弋哥我送你一副蓝牙耳机吧,这年头哪里还能看见这种老古董。类似的话谢诗雨说过挺多遍,但时弋总能找到各种各样的借口,比如不用充电、不容易掉等理由搪塞过去。
  这副耳机很好,就是有一个缺点,时弋没办法在某个人面前拿出来。
  对,这副耳机曾经属于池溆。
  刚才吴岁形容他的一个词很恰当,卑劣。一并揭开好了,他的卑劣与矛盾。
  只有这副耳机吗,时弋将猫儿合上,没错,谢诗雨和林峪真是老眼昏花,猫不是,狗也不是,这是一只被叫错成猫儿的猪啊。
  是自己偶得神明之语,和池溆在雨檐下遇见,隔在他们中间的那只粉色小猪。
  可粉色和自己太不相宜,刚结束值班的时弋,那时候在小摊前徘徊良久,终于下定决心,多加了20块钱,让店家替自己定制了一个白色款。
  既然关乎讨厌榜单上当之无愧的第一名,这些东西早该果断舍弃、扔了干净,还有倒背如流的电话号码,还有......
  时弋不敢再想下去,他用耳机将耳朵堵上,随意点进了某个音乐app的每日推荐。
  他以当能从中得解救,可耳中传来的旋律,给囚禁他的牢笼又上了层锁。
  一吻便救一个人,一吻便杀一个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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