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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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年前,是他开的枪,是他蹲下来,是他拨开了时戚脸上的湿发,是他把人带了回去。
  从头到尾,都是自己救的时戚。
  【《无敌!我在架空都市里开挂》这本小说,原本的剧情应该是主角团打败反派大boss后,走上人生巅峰的一个龙傲天故事,这才是符合标题的真正结局。】主系统说。
  【而因为你在第一次穿书,完成“铺垫好反派boss的前期工作”任务中,带回了根本不属于这个“故事”的时戚,导致了后来一系列的剧情崩坏。】
  【你难道就一直没怀疑过,为什么原著的故事结局会是反派二把手最后把主角团成员全杀了吗?】
  楚欲沉默了。他怀疑过,他当然觉得奇怪过。
  但他以为这是故事设定,是为了迎合反差。
  但真相原来是这样。
  也就是说,因为自己在五年前的穿书任务中,带回了原本不属于这本“小说”的时戚,所以在自己任务完成走后,原著剧情发生了改变。
  原著剧情直接崩坏,才有了自己的第二次,也就是现在的“穿书”。
  他以为自己是第一次见到时戚,原来是重逢。
  楚欲看着五年前的自己慢慢站起来,掏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
  “来巷口,带个人回去。”
  “对,还活着,收拾一下,能养。”
  电话挂断,他低头看了眼脚边缩在墙根的人,时戚还在仰着头看他,雨水从额发上淌下来,流过眼眶,他眨都没眨。
  “对了,得给你取个名字。”
  他顿了下,像是在想什么。
  “我的代号是017。”他说,声音混在雨水里显得有些模糊。
  “所以,从今以后你就叫‘时戚’了。”
  十七,时戚。
  楚欲站在意识深处,听着这句话,整个人都愣住了。
  原来是这样。
  时戚的名字根本就不是因为什么“他是原主第十七个捡回来的人”。
  是因为自己是“十七”。
  五年前,是他把自己的名字给了时戚。
  第86章 “relics.”(遗物。)
  五年前的那一个月,楚欲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重新经历了一遍。
  他看着“自己”在五年前的rnr总部里穿梭,从赌区到情报部,从巡逻队到后勤处。
  那个“自己”比他记忆里任何时期都要锋利。走路带风,说话带刺,决策快得像不需要思考。
  他只有一个月的时间,需要完成反派boss楚欲的所有前期铺垫工作。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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