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炮灰美人又改嫁了 第13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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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秀也没时间观看七十年代供销社的风貌,她找供销员买了一罐盐,打了一瓶醋,一瓶酱油,又打了二斤油,称了三斤白米,买了两个搪瓷盆和两个盘子,两个碗,顺便买了三两白糖,给凌红娟带了二两麦芽糖。
  最后一结账——
  五块二毛六分钱。
  姜秀第一次直观的对七十年代的消费有了详细了解。
  供销员和买东西的人都很少见一次性买这么多东西的人,不由得多看了几眼,发现是一对小年轻,尤其那位女同志身上的衣服全是补丁,就更惊讶了。
  穿这么穷,竟然能一下子眼也不眨的买这么多东西。
  姜秀这些年被人当动物园猴子似的看了四年,所以对于周围人的各色眼神压根没当回事。
  盘子和碗放在搪瓷盆里端着,毕竟背篓装不下,剩下的小物件都装进背篓了,姜秀端着搪瓷盆往出走时,周北叫住她:“还有什么要买的吗?”
  姜秀摇头:“没了吧,你有没有要买的?”
  周北点头,看了眼挤满人的供销社:“你在外面等我,我买完就出来。”
  说着拿走她抱在怀里的搪瓷盆:“我拿着,你出去吧。”
  姜秀也没跟他争,转身逆着人-流离开供销社。
  六月的天酷热难耐,又在供销社挤了一圈,姜秀觉得自己身上都带了点汗味,她想找个阴凉地方待着,看到斜对面有一棵三个成年男人才能抱住的大树,树底下坐了许多乘凉的人。
  姜秀跑过去,抬手在面上扇了扇风,忽然听见身后有人说话。
  “文朝,你的卖完了?”
  “嗯。”
  “我的也卖完了。”
  姜秀听到林文朝的名字时愣了一下。
  她转身才看到树后面坐着两个少年,短头发那个穿着白色工装背心,皮肤晒的幽黑,五官清俊,身上有股很淡的书卷气。
  是那天她和凌红娟在地头看见的人,凌红娟说他爷爷留过苏。
  在他边上坐着林文朝,林文朝依旧穿着黑色工装背心,乌黑的头发遮住了半只耳朵,也挡住了额头和眉眼。
  那天离的远,姜秀没看清,今天离的近了才发现,林文朝很瘦。
  要不是他露在外面的手臂肌肉扎实有力,她真以为林文朝是个麻杆。
  姜秀冷不丁的打了个激灵。
  怎么又碰见林文朝了。
  她现在有百分之九十的把握确定林文朝可能就是这本书的男主,不然哪有那么巧合的事?姓一样,年龄都是十五岁,祖辈上还都是地主。
  “系统?”
  “系统!”
  “你能不能出来吱一声?”
  系统一潭死水,姜秀只能在心里自言自语。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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