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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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候,梁煜每天放学回家,第一件事就是站在家门口模仿蜡笔小新的声音喊:“梁由音,我回来了。”
  只是从某一天开始,再没有人应答。
  终于收拾完出长差的行李,梁煜瘫倒在沙发上,余光正好看见自己进门时脱下来随手搭在扶手上的外套,是moncler最新款的羽绒服。
  他想了想,拿出手机,在微信里翻了半天,翻出一个代购的微信,发过去条消息:【来两件北面羽绒服,颜色尺码一样就行。】
  -
  梁煜走了,况野咬着梁煜硬塞给自己的烟,拎着保温桶上了楼。
  梁煜的心思他不是不懂。
  他只是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回应,能不能回应,该怎么回应。
  他得承认他喜欢梁煜。
  谁会不喜欢梁煜。
  但他看梁煜,总叠加着十几年前那个灰头土脸小孩儿的影子。
  而且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他太了解他自己。
  这么多年,他一直一个人,除了家里不理解不尊重不支持,最大的原因是他自己抗拒亲密关系。
  年少时困扰他的病症并没有彻底康复,只是被成年后的他压制住,不看不碰不想,但不是真的不存在。
  他知道梁煜跟着他追了这么久,绝不只是想和自己上个床,睡一觉。
  真是这样倒简单了。
  两个成年人,你情我愿,颠来倒去大干一场,或几场,都没问题。
  但如果是要建立亲密关系……
  况野心里完全没底。
  他想得皱眉,随手拿出打火机点燃一直含嘴里的烟,一股陌生强劲的薄荷味直冲天灵盖。
  但很快,清凉的薄荷味之下,又若隐若现浮出一点甜丝丝的蓝莓味。
  不习惯。
  他把才抽了一口的烟按灭在烟灰缸里,重新拿出一支1916。
  第二天一大早,梁煜已经坐上飞往g市的航班。
  之前和付雨宁硬生生啃下的家电大品牌,因为产品线太复杂,又到了年底各种大促的关键节点,执行起来实际问题远比一开始预想的要多。
  所以客户要求派一个既懂业务又能拿主意的人过来驻场,把前期工作全部捋顺。
  面对这个级别的大客户,这个人不是付雨宁就只能是梁煜。
  付雨宁是个工作狂,在哪儿办公对他来说都没差,所以一听要出差驻场,他就默认是自己去。结果却没想到临行前一晚,梁煜突然自告奋勇执意要去。
  他还好心提醒梁煜:“这一去可是一个月,楼下的人你不追了?”
  梁煜好像不太当回事地回答:“都说过了,先不追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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