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门宰相 第542节(3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章越心知吕惠卿是独断的性子,他在三司条例司所起草的文稿,除了王安石以外,不容许他人改一字。
  当初官家派苏辙,陈升之派张端进入三司条例司与吕惠卿商议变法细节。
  张端被吕惠卿整了两次,便一句话都不吭了。
  唯有苏辙比较头铁,屡屡提意见,故而吕惠卿深恨苏辙。
  章越知道吕惠卿好强好胜的性格,便不与他争,索性睡个回笼觉好了。
  次日天一明,章越但见吕惠卿已是写好了,对方也不叫醒自己,似一副在等着自己的样子。
  章越道:“抱歉,吉甫兄。”
  吕惠卿大而化之地笑道:“我也是刚写完,待制,你看一看吕某写得如何!”
  章越从吕惠卿手中接过条陈,上面写的是‘常平新法’!
  没错,虽不少人将之称为青苗法,但奏疏中正式称呼只有青苗钱,没有青苗法。
  王安石,吕惠卿在奏疏中都称之为常平新法。
  为啥这么叫?
  因为宋朝一直有常平仓制度,就是官府在米价便宜时,以比民间贵的价钱买入,以免米贱伤农,米价贵时,就用比市价便宜价格卖给百姓,但是不得低于本钱。
  朝堂从中赚取买入卖出的差价,同时惠及百姓。
  这是唐朝名相刘晏所发明的,本是便民利民之举,但到了宋朝就被玩坏了。
  一个是仓储的问题,官府管理不善,很多粮食都烂了。
  另一个官府与积蓄之家串通,反而粮价贵的时候买,粮价低的时候卖,老百姓被整得苦不堪言,最后利润给官商勾结分掉了。
  所以常平仓法2.0来了。
  青苗法就是官府不给老百姓粮食,直接借钱给你自己买。
  王安石,吕惠卿一直坚持这是叫常平新法,而不是叫别的,以避免下层官员对此法的激烈反对。
  章越读吕惠卿的常平新法,但见他是对韩琦对青苗法的批评先是一条一条的进行了反驳。
  吕惠卿胸中之才华,可以用沛然如江河来容易,一篇文章将韩琦的批评给驳得体无完肤。
  至于所谓的修改,却在只在细节上微调而已。
  其中韩琦批评最要紧有几条,一是河北官员在当地放贷取利三分,而非原来朝廷规定的两分。
  二是郭坊户与三等户以上也在抑配范围内,这完全不是抑制兼并的意思。
  吕惠卿只顾着反驳,丝毫没有解决问题。
  苏辙对章越说青苗法之弊,在于百姓侥幸得钱,非国家之福,吏依法督责,非民之便。
  韩琦与苏辙说的都是一个意思,那就是朝廷到地方执行青苗法的官员乱来。
  这也是司马光一再强调的事权不可下放。
  吕惠卿道:“待制,你可知道韩公在河北好大的产业,平日给民放贷取利,一旦这青苗法行之……哼。”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