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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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的乐队多,厮杀激烈,要想让乐迷记住,就得刷脸,大量频繁地演出,要么有技术,要么圈子里有人带你,那些早混几年的老油条最爱端架子,见面不喊声“哥”连正眼都不给你。
  林泉啸最烦这套论资排辈的臭规矩,让他对着谁点头哈腰,比吃屎还难受。
  那时,他想起顾西靡说过的话,确实没错,离开安城根本没人会捧着他,他什么也不是。
  他想念安城,想念freedumb,尤其想念顾西靡。
  他去过顾西靡他爸的公司楼下,五十多层的大厦,抬头看到顶,脖子会酸,玻璃幕墙反射的阳光,刺得他眼都睁不开。
  顾西靡以后会站在大厦的最高处,那么高的地方,怎么可能看得见下面有什么人。
  他甚至不在北京,他在比北京还远的美国。
  那段时间,林泉啸写了很多歌,没给任何人听过,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有人听。
  那个虚伪的圈子,融不进去也无所谓,他热爱的是摇滚乐本身,那些从血液里震颤而出的音符,他经常去不同的酒吧livehouse,在下面看着那些或年轻或已青春不再的人,用尽全力呐喊出对生活的不甘。
  他一直都是站在舞台上的人,十八岁的年纪,他的人生应该才刚刚开始,但内心深处,他无法不产生恐惧,他害怕他人生中的重要时刻都已经过去。
  那晚,演出的是个新乐队,他第一次听,还是和往常一样,他远离人群,靠在墙上看演出。
  乐队玩的是噪音,现在玩这种传统噪音的不多,吉他音墙堆叠得很有章法,音色包括层次感都做得别具一格,不知不觉中,林泉啸站直了身体。
  吉他手留着及肩的长发,漂成了白金色,两侧的头发遮住了脸,只能看见清晰的下颌线条。
  某种无形的力量驱使着林泉啸向前,人潮阻挡着他的脚步,高举的手臂和迷乱的灯光妨碍着他的视线,但吉他声长出了钩子,紧紧拽着他的心脏,将他与舞台牢牢系在一起。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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