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渊专列 第723节(1 / 4)
这座县城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晨光,原因是从这里往山峦交错的邻居家看,往四十区看去,无论一年四季,早上的光源是最亮的。
喜爱生产劳动的绿石人和薪王们走得很近,隔壁的配套设施里,还有“太阳”这种昂贵的能源,在清晨时分,晨光县就能照到一些阳光,除此之外的时间都没有日照。
从县城的火车站往图拉汗广场去,越过两条商业街,来到间歇泉的引水口,顺着水渠人工河往前七百多米,就可以见到旧货市场。
在旧货市场里有一家快餐店,老板四十来岁,是个维吾尔族汉子,中文名叫马有国。
一楼的商铺用来招待客人,二楼就是齐寂小哥的出租屋——
——早上是马氏羊肉馆最忙碌的时刻,晨光县来不及迎接阳光,马老板就得带着两个学徒架上三轮车,去往四公里外的生鲜摊位与屠宰早市。
马老板的女儿会帮忙看店,凌晨五点到七点这段时间,马芬芬就能听见二楼的出租屋里传出窸窸窣窣的动静——那是齐寂小哥哥在挣钱。
她并不清楚这位年轻的租户是如何从互联网上赚到钱的,或许和网络主播一样,给各种各样的产品带广告,可是光靠敲键盘点鼠标就能带货直播了吗?
齐寂让她感觉到陌生,这位小哥哥已经在老爸的店里住了半年多,每天的作息雷打不动,是中午十二点睡觉,下午七点起床。
七点半之前,马芬芬放学回家的时候,可以看见这个黑发小哥眼神阴沉,宛如行尸走肉一样从梯架爬下,和马有国要一碗杂酱面,一碟蔬菜,一笼蒸饺。
他不吃花生酱,蔬菜就要最便宜的那一种,合适就跟着季节走,不合适就是万能的番茄炒蛋。
马有国偶尔会出门去打牌,齐寂找不到老板,就让马芬芬打开后厨,他自己来做。
在马芬芬的眼里,这个小哥哥看上去十六七岁,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与她一样大的齐寂就已经背井离乡,跑到四十一区,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
或许这就是[宅男]?
这个词在很早很早的互联网时代曾经流行过一段时间。
但是后来又经过各种各样的歪曲,带着刻板印象,变成了奇奇怪怪的称呼。
要知道二楼原本是仓库,只有两道通风窗。起初老板把它租出去,是因为上下楼搬运食材实在太麻烦了,简单改造了一下,就当做住房对外出租。
前前后后跑了六个租客,都受不了那种狭窄压抑昏暗无光的环境,住久了人都会抑郁。
可是齐寂小哥哥住了半年多,身体却越来越好——
——这是马芬芬无法理解的事情,也许有些人天生就喜欢独处,喜欢一个人呆着。他们不是群居动物,和常人不太一样。
这个自闭小子除了生理作息奇怪,每天只吃两顿或者一顿。
他很爱干净,进了厨房还会嫌弃马老板的糟糕手艺,每次自己动手做饭还会把灶台厨台都收拾好。
他身上没有多少肉,出门最远的距离,是去三百多米外的理发店剪掉多余的头发,把额头露出来,免得挡住视线。
如果要细谈齐寂的工作,那就很复杂了——
——等到六点多,齐寂慢慢的从二楼爬下,与马芬芬要东西吃。
马芬芬坐在铺面门口刷抖音,听见梯子的声音,突然抬头:“呀!难得一见啊!今天怎么想起来吃夜宵了?”
齐寂看上去非常疲劳,卧蚕和眼袋都连在一起,他的声音青涩,个头矮小,可能不到一百七十公分,撑死只有一米六八。
他套着一身背心短裤,踩着厚实的防滑拖鞋。手心手背干干净净,手指头却有老茧,是狠厉的键道中人。
“帮帮忙,大小姐。”这小子摇晃着手臂,舒展胳膊酸胀的肌肉,满脸歉意,“今天遇上几个硬菜,我蓝量不够了,得吃点东西,撑到十二点再睡觉。”
对齐寂的作息来讲,早上七点吃东西,那就是吃夜宵。 ↑返回顶部↑
喜爱生产劳动的绿石人和薪王们走得很近,隔壁的配套设施里,还有“太阳”这种昂贵的能源,在清晨时分,晨光县就能照到一些阳光,除此之外的时间都没有日照。
从县城的火车站往图拉汗广场去,越过两条商业街,来到间歇泉的引水口,顺着水渠人工河往前七百多米,就可以见到旧货市场。
在旧货市场里有一家快餐店,老板四十来岁,是个维吾尔族汉子,中文名叫马有国。
一楼的商铺用来招待客人,二楼就是齐寂小哥的出租屋——
——早上是马氏羊肉馆最忙碌的时刻,晨光县来不及迎接阳光,马老板就得带着两个学徒架上三轮车,去往四公里外的生鲜摊位与屠宰早市。
马老板的女儿会帮忙看店,凌晨五点到七点这段时间,马芬芬就能听见二楼的出租屋里传出窸窸窣窣的动静——那是齐寂小哥哥在挣钱。
她并不清楚这位年轻的租户是如何从互联网上赚到钱的,或许和网络主播一样,给各种各样的产品带广告,可是光靠敲键盘点鼠标就能带货直播了吗?
齐寂让她感觉到陌生,这位小哥哥已经在老爸的店里住了半年多,每天的作息雷打不动,是中午十二点睡觉,下午七点起床。
七点半之前,马芬芬放学回家的时候,可以看见这个黑发小哥眼神阴沉,宛如行尸走肉一样从梯架爬下,和马有国要一碗杂酱面,一碟蔬菜,一笼蒸饺。
他不吃花生酱,蔬菜就要最便宜的那一种,合适就跟着季节走,不合适就是万能的番茄炒蛋。
马有国偶尔会出门去打牌,齐寂找不到老板,就让马芬芬打开后厨,他自己来做。
在马芬芬的眼里,这个小哥哥看上去十六七岁,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与她一样大的齐寂就已经背井离乡,跑到四十一区,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
或许这就是[宅男]?
这个词在很早很早的互联网时代曾经流行过一段时间。
但是后来又经过各种各样的歪曲,带着刻板印象,变成了奇奇怪怪的称呼。
要知道二楼原本是仓库,只有两道通风窗。起初老板把它租出去,是因为上下楼搬运食材实在太麻烦了,简单改造了一下,就当做住房对外出租。
前前后后跑了六个租客,都受不了那种狭窄压抑昏暗无光的环境,住久了人都会抑郁。
可是齐寂小哥哥住了半年多,身体却越来越好——
——这是马芬芬无法理解的事情,也许有些人天生就喜欢独处,喜欢一个人呆着。他们不是群居动物,和常人不太一样。
这个自闭小子除了生理作息奇怪,每天只吃两顿或者一顿。
他很爱干净,进了厨房还会嫌弃马老板的糟糕手艺,每次自己动手做饭还会把灶台厨台都收拾好。
他身上没有多少肉,出门最远的距离,是去三百多米外的理发店剪掉多余的头发,把额头露出来,免得挡住视线。
如果要细谈齐寂的工作,那就很复杂了——
——等到六点多,齐寂慢慢的从二楼爬下,与马芬芬要东西吃。
马芬芬坐在铺面门口刷抖音,听见梯子的声音,突然抬头:“呀!难得一见啊!今天怎么想起来吃夜宵了?”
齐寂看上去非常疲劳,卧蚕和眼袋都连在一起,他的声音青涩,个头矮小,可能不到一百七十公分,撑死只有一米六八。
他套着一身背心短裤,踩着厚实的防滑拖鞋。手心手背干干净净,手指头却有老茧,是狠厉的键道中人。
“帮帮忙,大小姐。”这小子摇晃着手臂,舒展胳膊酸胀的肌肉,满脸歉意,“今天遇上几个硬菜,我蓝量不够了,得吃点东西,撑到十二点再睡觉。”
对齐寂的作息来讲,早上七点吃东西,那就是吃夜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