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一心搞钱[八零] 第1393节(3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还有一个副师级来问了高煜两个问题,是有关他在越国潜伏的。
  程澜听着,应该是他送回来的情报正好救了这位和他当时那个团的人马。
  当时这个情报救了的人挺多,他们团只是其中的一只部队而已。
  这位也是服膺了高煜,然后不知道被谁提醒后知道了这件事,以此来表明了愿意在他手下干的态度。
  程澜觉得内部应该是没什么问题了。
  关键就是下次军演能不能让上头满意。
  军嫂们把各自的新家置办齐,正邀约着晚上一起去新修的电影院看电影,高音喇叭里就开始通告批评了。
  随着那个造谣者从上校降为少校,大家也就明白过来了是怎么回事。
  其实以后他应该也没什么大的发展了。
  但总是没脱军装,不至于回到地方上都没处安置。
  如今正儿八经转业的,地方上都安排不好了。像他这样被开除军职的人家根本就不会管。
  那回去就相当于彻底失业了。
  而且背着处分,找什么工作都难。
  如今保留了少校职级,以后好好干,总还是有些指望。
  军嫂们看看程澜,过了会儿有人道:“程老师,还是你这样的处理最恰当。”
  程澜道:“我的眼睛里是不揉沙子的。如果真有什么,那我们就适用于《婚姻法》第三十三条了。”
  在座有人心头浮现出她所说的那一条规定: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前三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
  虽然是军婚,但在这种情况下军人的配偶也是可以申请离婚的。
  不然,嫁给军人岂不是完全丧失了婚姻自主权?
  军人配偶的权利,《婚姻法》也是给予了保护的。
  程澜回到家,对高煜道:“我要是给你们部队捐一架军用直升机,要求以后我们家的人来探亲可以用这辆直升机接送,你觉得上头会答应么?”
  高煜看看她,“我觉得会。”
  “可是,会不会有人说你的官是我花钱给你买的?”
  高煜道:“会!”
  程澜瘪嘴,那就不行了啊。
  “现在是1996年元月了,我现在虚岁38岁。能这么快走到这一步,好些人背地里说是因为老爷子的关系。其实也不怕人再添一个你帮我买官了。你真的捐的话,趁着老钟还没有走,我找他问问去?”
  程澜迟疑地道:“真没事?要不等你正式成为师长之后吧?”
  高煜想了想,“嗯,也行。”
  “那我过两天就要走了哦,回去看看俩孩子再来陪你。”
  1996年的除夕是2月18日,所以俩孩子要2月初才放假。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