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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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钟冷笑一声,将他的言语都当成笑话:“二弟,这个家里何曾念过手足之情。人伦纲常,只要进了这里便是废纸一张。”
  何况他算是仁慈的,没将最狠毒的那一句告知他。
  霍钰没有太多考量的时间。
  起初是一支碎掉的发簪,一只沾血的镯子,然后是一簇头发,刚才又送来了一片完整的指甲。那片指甲被清洗得十分干净,霍钰却看得肠胃翻滚。
  他再也坐不住了,提笔,飞快地写下一篇檄文。横撇竖捺间,他的娘亲已然成了一个自私自利、龌龊不堪、枉法狡诈的毒妇。
  他从前意气风光时,哪知有一日所有出路都会被堵住。什么亲朋、什么好友,都有无穷尽考量,都留他一人孤军奋战。
  等来等去,等天等地,只能等死。
  短短几步路,霍钰竟像是脱胎换骨,昨日天真都随夏虫一道死去。
  同霍钰天差地别,霍钟正在屋中与四娘调笑,听小厮高声报“二少爷来了”,他不缓不慢,又搂着四娘腻了一番才去见人,俨然一派当家主君模样。
  “想通了?”
  “大哥高抬贵手,我不敢再奢求。”一纸檄文被双手奉上。
  不知为何,霍钰脑中突然闪过闻人椿的影子。她素来是这样的,卑微、恭敬,被欺辱、被打压却从不敢昂首反抗。他过去不明白人为何能这样抛却自尊,原来是时机未到。
  “不行啊。”霍钟抖落着白纸,懒洋洋说了一句,嗓子里还带着没有褪去的春意。他随手一挥,才写好的檄文便随风落到地上,那是连当今太傅都赞过的文笔,自带风骨,此刻与尘泥别无二样。
  霍钟在上头踩了两脚,又朝身旁小厮道:“给二少爷的笔墨都备好了?”
  “回大少爷,府上并无您说的血红色朱砂墨,我已遣人去买了。”
  “这要等到何时啊?我倒是无所谓,可二娘尊贵惯了的,要是受不了昏厥了、不醒了,你们该如何同二少爷交待啊。”
  霍钰不知他要迂回至何时,直说:“无妨,给我一把刀,我以血研墨。”
  “那就辛苦二弟了。”霍钟抖了抖眉,也不回头,继续掐着他手上的那一枝树杈。
  他最讨厌干脆利落一下子折断了!
  霍钰很快写完第二张檄文,霍钟瞄了一眼,懒懒道:“不合乎实际。”
  霍钰领悟,是批判得不够狠、不够不留情面,他什么都没说,又提笔写下第三张,几乎是照着西周的妲己、大秦的赵高、前朝的秦桧在描绘他的娘亲。
  “唔……庸俗毒妇而已,倒也不配遗臭万年。”
  写到第七张的时候,霍钟又嫌墨水里的朱红色变淡了,全然不顾霍钰发白脸色,质问他:“二弟救母的心意看来还是不够。”
  那割开手指的短柄小刀就在他手边,刀刃闪着银光,霍钰甚至起了背水一战的念头。
  “二弟,你说你要是成了弑兄的嫌犯,二娘知道了会不会气得一命呜呼啊?”
  霍钰不答,只见他喉结重重地滚动了一记,写下了重重的一笔。
  “大哥,这颜色可还满意?”
  “满意!”霍钟一边赞叹一边深吸了一口气,他又说,“二弟不觉得这带血的气味教人神清气爽吗?”
  霍钰点头,趁霍钟还没变卦,他赶紧将檄文填满呈上。
  “甚好。”霍钟如同拿着一件上古宝物,爱不释手,啧啧称奇,“只消盖上你和二娘的印章,摁上你俩手印,便可贴于府门前。”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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