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蛇 第87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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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一切,都是由“情”字拓延升华而来,有了情,就有了尊重与爱惜,有了孝心与仁心,在伤害他人时会犹豫,在救助他人时会快乐。
  我一直觉得“情义”这两个字很有分量,大丈夫以命誓,以血践,无怨无悔,不论得失。
  古人说:岂曰无衣,与子同袍。所以又有了许明世。
  至于小狼崽沈珏,家中大事,他从未拿定过主意。他总是考虑太多,踌躇不定,犹豫不前。他心中有许多情,最后却轻易被南衡一个推开的手势击倒。
  如果是沈清轩,被推开了还会再扑上去,无论推开多少次,他都敢再往上扑,要么自己粉身碎骨,要么那人再不敢推。
  如果是伊墨,他会走过去,狠狠的一掌把那人推开,然后再拉回来问:还敢不敢再推?
  但沈珏不是他们,他做不到,他只能转身。
  他其实是个很中庸的人。
  当然,这也是注定的,因为他有两个过于偏执的父亲,负负得正而已。
  说这么多,其实真正的来说,写《遇蛇》初衷是为了玩。我是一个喜欢玩文字游戏的人,喜欢编排它们,将它们组合成各种各样的色彩,看它们浅显直白或扑朔迷离,有一种造迷和解谜的乐趣,加上平时又脑剧场异常活跃,总是乱看乱想,需要有个渠道宣泄出来,这是最好的方式。
  于是耗死多少脑细胞,受多少折磨,都有一种自虐的快活。
  因为我别的都不会玩,牌局上从未赢过,麻将连规则都记不清,玩个网络游戏还是个纯败家娘们,只有写点东西,快活又不花钱。
  《遇蛇》就是这样一个玩的东西,残次品,硬伤很多,bug很多。尽管我已很认真的在玩,它依然离我想象的距离很遥远。
  我写的并不好,对这一点,我心中很清楚,并非常愧疚。
  对这一路陪我走来的所有朋友,对所有半路插队的朋友,对《遇蛇》完结后赶来的朋友,愧疚的鞠个躬。
  如果你们看了书,看了这篇不是后记的后记,请一定谅解这篇小说作者的不严肃。
  于是,大家江湖再见。
  第107章 番外:端阳节
  又到一年端午。
  伊墨甚是不情愿的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不肯出门,任柳延如何叩门都不想理他,闷闷地坐在窗户旁透过缝隙望着院子里那颗缀满火红的石榴树。去年明明结了好多果子,却连一坛酒都没酿够,哪个讨厌鬼昧了他家的石榴?
  伊墨细细回想,隔壁张家娶媳妇,柳延摘了一篮子送了;镇子里的学堂开门授课那天,柳延也送了一筐子;还有经常来串门的顽童,每次走的时候都要抓几个他的大红石榴……漫漫硕果的一颗石榴树,就这么被柳延送的精光,都不记得留下一点给他酿石榴酒喝。真是讨厌透了。
  昧了他的石榴,还要拉他出去过节,哪有这样不讲理的人。
  伊墨愈想愈发不开心,哼了一声把窗棂的那点缝隙都给闭了。
  “真不理我了?”门外的声音是习惯的无可奈何,只是这么一问,也没有要等他回应的意思。只是在门外踱来踱去,还是在等着他心回意转。脚步声比记忆里缓慢了许多,带着年老的拖沓迟缓,却还是不徐不疾的步调。
  等了一会脚步声变轻了,缓慢慢的越来越轻,越来越远。
  居然就这么走了。
  伊墨气不过,走过去刚把门拉开,悬在门楣上的一大束艾草便狂野的从天而降,撒了个遍地开花。他一下子皱起眉,满身都是难闻的味道,熏得他头晕起来。此时后屋传来动静,他连忙跑过去看,刚被他闭紧的窗户已然大开,一个满头白发的小老头儿以不符合他身手的利落跨了进来。
  仲夏的正午阳光正好,他的白发一根根如蚕丝般剔透光洁,闪烁微光。他就站在那里,拍着衣袖上的灰尘,笑的像个顽童,突然眉头一皱:“我拧着腰了。”
  他可真会折腾。
  伊墨瞪起眼,“有门不走偏要爬窗,你什么时候成宵小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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