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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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崇沉默片刻,道:“……可你也是我家人。”
  二十歲的时候,他们被困在山林,手搭手背靠背,彼此抵着头互相祈祷,在神佛渺茫的注视下,跪拜了天地;
  三十歲的时候,在李家军的见证下,他接过他的聘礼;
  今岁春回,他们终于真真切切做了一场夫妻。
  隋和光是李崇早就选好的家人。
  听李崇理智又疯狂地论述“我跟你走”,隋和光心中居然漫出来一瞬恐慌。
  这恐慌讓他不由自主加重语气:“你现在跟我去香港,能带多少兵?几十亲信?然后,守着我那点产业,陪我‘安分’地养老等死?”
  他准备好了一通说辞——你不用为我牺牲,我承受不起;爱很可贵,但只有爱就很可怜可笑了;道不同,不如放彼此……
  但话未落下尾声,只看一眼李崇那沉静而明悟的眼神,隋和光就知道,不妙。
  这些大道理说服不了李崇。
  甚至也说服不了隋和光自己:他在答应李崇之前,不就该考虑清楚上边的问题?
  所以真的理由是什么?什么让隋和光劝李崇留下?
  “重点不在我留不留下,而在你想和我分开。”
  李崇看穿了隋和光,嘴角扯出一个笑容,既是了然,也是失望。
  “果然……其实不管我怎么说,你都会推开我。”
  隋和光心念一动:“……你試探我。”
  李崇说:“不算什么試探,如果你要我,我一定走。”
  但李崇已经走出九十九步,隋和光不给他最后一步台阶。
  李崇有怨。
  “我和你以前的小情儿没什么不一样……可能有一点不同,”李崇伤人伤己,“大少爷甘心被我□□,好大的补偿。”
  李崇看隋和光语塞,还是不忍心,把口气放缓了些:“还有一点不同,我比较贱,比较缠人……你又最怕欠人情,这才冲动答应了我,对不对?”
  “你想要什么,是不会放手,”李崇苦笑,“但你的想要通常很短。”
  李崇真是很了解隋和光。
  他现在对李崇仍有欲望,但欲望在这几天的相處中慢慢平息,对旁人而言可能是“岁月静好”“相濡以沫”……
  但隋和光是没有情魄的人。
  他在爱之一道上堪称乞丐、不,丐帮帮主,无爱一身轻,贫穷自潇洒。同时他很吝啬,撒出去的爱总跟怜爱、宠爱、疼爱混在一起,轻飘飘的。
  玉霜死后,他忽然发现爱也能成債。
  现在他又欠李崇一笔情債,越想还债,越发现自己是个穷光蛋,但已经迈出这一步,怎么办呢?
  李崇:“你真是很狡猾……反悔的是你,怎么想让我先做坏人?”
  隋和光铁石心肠,无动于衷般。“你既然清楚我是坏人,怎么执迷不悟,要和我做家人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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