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2 / 3)
“行,朕已经作出决定,要将旧日的胡国,整个纳入大庄半途,胡国旧地即为大庄新土,胡地地广人稀,若想要收复人心,必须打破胡地以前的传统,一条路,将会是胡地新生的开始。”
光一个玻璃,肯定不足以让李暮歌点头修路。
但再加上蒸汽机的灵感,以及改变胡国三百多万子民的未来,多个原因同时用力,便足以让李暮歌下定决心,花费巨资铺设道路。
“谢陛下!陛下英明!”
李乐景喜出望外,立马高呼英明,恨不得给李暮歌当场磕两个头。
李暮歌见她那样就头疼,摆摆手让她赶紧滚,滚下去去给她做事,别让她后悔点头修这么长一条路。
李乐景其实就是单纯想要弄出更多更好的玻璃,她也没有其他想法,作为科研司的司正,她只为科研司考虑。
修路的事,她不会多想,李暮歌还得去找其他大臣到胡地监督此事。
李暮歌转头让人将颜士玉叫了过来,至于那位被放在偏殿的胡国王子,李暮歌完全将其给忘了。
一直到李暮歌和颜士玉商量到晚上,李暮歌才想起来宫里还有一位不速之客。
想着第二天早朝要宣布修路的事情,李暮歌干脆将两人的会面也放在早朝上。
胡国王子本身就是走个流程,胡国现在已经全面在大庄的掌握之下,李暮歌跟对方没什么好说的。
反正胡国王子本人的想法,并不重要。
第二日一大早,早朝之上,瑟瑟发抖的胡国王子被宣到殿上,他这段时间吃不好穿不好睡不好,身形消瘦许多,瑟缩着肩膀站在殿内,就像是个任人拿捏的小鸡仔。
许多对胡国铁骑心有余悸的大臣,在看见这样的敌国王子后,心里的忌惮都消失许多。
胡国是真不行了。
以前出现在他们面前的胡国人,那都是跋扈嚣张,膘肥体壮的勇士,与眼前弱小可怜的胡国王子截然不同。
两相对比,最嘴硬的大臣都没法说出,胡国强大,一时之间无法彻底消除,吞下胡地恐有后患无穷之类的话。
“诸位爱卿,胡国王室之子愿意将胡国尽数献给大庄,他们愿意成为大庄的子民,与诸位一样,享有大庄百姓的身份,胡地上还有百万百姓,他们对大庄充满向往,均是自愿献上一切,融入大庄。”
李暮歌连皇宫大门都没走出去过一步,说起来胡国百姓的期待,那是一套接一套,好像胡国百姓亲自站在她面前,跟她说明心意一般。
大臣们纷纷用奇怪的眼神看向那胡国王子,想要从对方脸上看见不情愿,看见对李暮歌的不敬。
结果他们希望的情绪,一点儿都没看见,反倒看见了一脸狂热,李暮歌每说一个字,都恨不得跪地磕头赞同的胡国王子。
这个胡国王子,难不成就一点儿都不留恋自己的王子身份,不在乎自己的王国吗?
大臣们十分怀疑,他们依旧觉得,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胡国绝对没有好人。
李暮歌不急着证明胡国的无害,毕竟胡国并没有真的无害化,她只是在说完后,轻飘飘问了一句:“王子觉得,朕所言是否属实?”
“尊敬无比的大庄皇帝,您说的话,句句属实!胡国下至奴隶,上至王公贵族,皆是不曾开化的粗鄙蛮夷,若能得大庄教化,愿纳其为子民,实在是胡国上下的荣幸,小王愿意舍弃胡国王室的身份,成为大庄普通的百姓,每日为尊贵的陛下祈福,感恩陛下愿意收留我等。”
胡国王子一张嘴,真的是让许多有骨气的大臣瞠目结舌。
若有朝一日,大庄走到了灭国的边缘,大臣之中有不少人愿意为国捐躯,而不是苟活于世。
连苟活都不愿意,更不要说反手将自己的国家送给其他国家,还是以如此卑微的姿态送过去。
古往今来,真正的乱臣贼子,为了活着,愿意给人当狗的大臣,实在是少数,读书人大多是有几分风骨的。 ↑返回顶部↑
光一个玻璃,肯定不足以让李暮歌点头修路。
但再加上蒸汽机的灵感,以及改变胡国三百多万子民的未来,多个原因同时用力,便足以让李暮歌下定决心,花费巨资铺设道路。
“谢陛下!陛下英明!”
李乐景喜出望外,立马高呼英明,恨不得给李暮歌当场磕两个头。
李暮歌见她那样就头疼,摆摆手让她赶紧滚,滚下去去给她做事,别让她后悔点头修这么长一条路。
李乐景其实就是单纯想要弄出更多更好的玻璃,她也没有其他想法,作为科研司的司正,她只为科研司考虑。
修路的事,她不会多想,李暮歌还得去找其他大臣到胡地监督此事。
李暮歌转头让人将颜士玉叫了过来,至于那位被放在偏殿的胡国王子,李暮歌完全将其给忘了。
一直到李暮歌和颜士玉商量到晚上,李暮歌才想起来宫里还有一位不速之客。
想着第二天早朝要宣布修路的事情,李暮歌干脆将两人的会面也放在早朝上。
胡国王子本身就是走个流程,胡国现在已经全面在大庄的掌握之下,李暮歌跟对方没什么好说的。
反正胡国王子本人的想法,并不重要。
第二日一大早,早朝之上,瑟瑟发抖的胡国王子被宣到殿上,他这段时间吃不好穿不好睡不好,身形消瘦许多,瑟缩着肩膀站在殿内,就像是个任人拿捏的小鸡仔。
许多对胡国铁骑心有余悸的大臣,在看见这样的敌国王子后,心里的忌惮都消失许多。
胡国是真不行了。
以前出现在他们面前的胡国人,那都是跋扈嚣张,膘肥体壮的勇士,与眼前弱小可怜的胡国王子截然不同。
两相对比,最嘴硬的大臣都没法说出,胡国强大,一时之间无法彻底消除,吞下胡地恐有后患无穷之类的话。
“诸位爱卿,胡国王室之子愿意将胡国尽数献给大庄,他们愿意成为大庄的子民,与诸位一样,享有大庄百姓的身份,胡地上还有百万百姓,他们对大庄充满向往,均是自愿献上一切,融入大庄。”
李暮歌连皇宫大门都没走出去过一步,说起来胡国百姓的期待,那是一套接一套,好像胡国百姓亲自站在她面前,跟她说明心意一般。
大臣们纷纷用奇怪的眼神看向那胡国王子,想要从对方脸上看见不情愿,看见对李暮歌的不敬。
结果他们希望的情绪,一点儿都没看见,反倒看见了一脸狂热,李暮歌每说一个字,都恨不得跪地磕头赞同的胡国王子。
这个胡国王子,难不成就一点儿都不留恋自己的王子身份,不在乎自己的王国吗?
大臣们十分怀疑,他们依旧觉得,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胡国绝对没有好人。
李暮歌不急着证明胡国的无害,毕竟胡国并没有真的无害化,她只是在说完后,轻飘飘问了一句:“王子觉得,朕所言是否属实?”
“尊敬无比的大庄皇帝,您说的话,句句属实!胡国下至奴隶,上至王公贵族,皆是不曾开化的粗鄙蛮夷,若能得大庄教化,愿纳其为子民,实在是胡国上下的荣幸,小王愿意舍弃胡国王室的身份,成为大庄普通的百姓,每日为尊贵的陛下祈福,感恩陛下愿意收留我等。”
胡国王子一张嘴,真的是让许多有骨气的大臣瞠目结舌。
若有朝一日,大庄走到了灭国的边缘,大臣之中有不少人愿意为国捐躯,而不是苟活于世。
连苟活都不愿意,更不要说反手将自己的国家送给其他国家,还是以如此卑微的姿态送过去。
古往今来,真正的乱臣贼子,为了活着,愿意给人当狗的大臣,实在是少数,读书人大多是有几分风骨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