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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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是对情绪敏感、善于洞察内心,能够体察祂的情绪陪祂玩闹的;
  一个满心满眼都是祂,对祂有依赖感,能够撒娇卖乖求宠爱的。
  那么,便一体三魂好了。
  至于天赋和技能……祂创造的生物,当然是要最厉害的啦。
  祂要给第一个魂魄自己的伴生物——地狱火,给第二个魂魄操纵他人欲望、能够游戏地狱的能力,给第三个魂魄管控恶念、将负面情绪为己所用的天赋。
  魔王用二分之一的魔力,塑就了犬的原形,捏造了一张完全契合自己审美点的脸、一具完美的身躯。
  祂将心头血当作第一个魂魄的养料,割下手臂上的肉做出第二个魂魄,又取自己一根肋骨,化为第三个魂魄。
  魔王将完全取材于自己的半成品投入冥河,借冥河水将其融合、铸就新的生命。
  祂看着小小的、尚且懵懂的三头犬,为他取名,刻耳柏洛斯。
  有了刻耳柏洛斯的陪伴,魔王的生活充实了许多。祂见证着刻耳柏洛斯的成长,乐此不疲地记录许多好玩的瞬间。
  在这期间,那个试图围殴祂的山羊角恶魔不知怎的打听到祂住所,三天两头到祂宫殿前叫嚣着要同祂战斗。
  魔王本来不想理会,奈何烦不胜烦,只好如他所愿,回回把他揍得鼻青脸肿。
  山羊角很有毅力,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每隔三天都准时找打。长此以往,魔王居然也习惯了,开始默许他的出现。
  在山羊角给祂送来一山洞的金银珠宝和各种法器后,魔王半推半就接受了这个财大气粗的“打友”,并知道了他的名字——玛门。
  越来越多的恶魔找上门,带着礼物要同祂“切磋”,请祂指导;魔王反正也不缺时间,索性开了个班,每周两次,专门用来教(揍)学(魔)。
  三头犬渐渐长大,具备了化形的能力。然而,这时的他却不像是幼崽宝宝时期那样黏祂了。
  有时候魔王和玛门出去一趟,回来后发现小狗不在宫殿;魔王急得要去找,玛门却说恶魔小孩子的天性闲不住,肯定是去打架了——
  最后果然发现了与别的恶魔打架打到皮开肉绽、遍体鳞伤的小狗。
  瑞斯说,是他自己想要变强,战斗是最好的老师。几次下来,魔王心疼归心疼,也不能拦着孩子想要进步吧?
  况且,那时魔王刚宰了恶行累累的地狱一霸龄风大王,救下了一个恶魔小姑娘。小姑娘把祂视作救命恩魔,只肯同祂亲近,祂到哪里就跟到哪里,缠得很紧。
  魔王难免有些分身乏术,渐渐疏于对小狗的看顾。
  ……谁曾想,就那么一段时间的没注意,再次见到他,就是那个人间的夜晚。
  祂创造的唯一一条生命,祂的宝贝,不仅流落人间,被愚昧胆怯的村民用斧头和弓箭驱赶,还饿到把自己的尾巴啃得鲜血淋漓。
  魔王想到了自己那些在人间并不愉快的记忆。
  祂出离的愤怒了。
  祂愤怒之下,依旧保持着基本的理智。地狱和人间有冥河做阻隔,以三头犬现在的魔力不可能穿越冥河——当中必有猫腻。
  于是魔王彻查,这一查,便查到了别的恶魔领主动手的痕迹。
  与此同时,地狱纷争愈演愈烈,甚至波及到了北面。
  明明魔王从始至终都未曾显露要称霸地狱的意思,仍有别的领主和势力虎视眈眈地窥伺,甚至想借三头犬、小姑娘这些祂身边的人下手。
  魔王不能理解,但祂清楚,如果再不做这些什么,祂所在意的一切都会遭到威胁。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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