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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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雾心满意足地吮着指尖,忍不住在心里发出喟叹,她之前居然想把苏致钦送给莎娃三个小时,这种傻帽举动简直是在暴殄天物!
  这种级别的顶级厨师,就应该把他关进小黑屋里面,每天给她烤各种不同的食物来满足她的口腹之欲!
  当然,这种不着边际的妄想,乔雾也不敢当着他的面说出来,估计说出来,她可能又会被像一袋米一样被他扛在肩上,去猎各种食材。
  乔雾有苦,但乔雾不说。
  所以她只是默默地、大口大口地吃完自己的半只小兔子,然后眼巴巴地馋着苏致钦手里的那半只。
  她咬着嘴里的小骨头,用力嘬着骨头里的汁水,就是想不明白,为什么苏致钦不管吃什么东西,无论是好吃的还是难吃的,都能做到这么斯文优雅。
  毕竟,连她做的面疙瘩牌蛋炒饭,他都能用一个最简单的瓷勺,吃出法餐的从容和格调。
  真不可思议。
  乔雾挥开脑中这一段不值得被铭记的黑历史。
  男人吃的每一口都安安静静,他将串兔肉的木条的一端插在雪地上,然后用小刀,将肉一片一片切出来,最后才用刀背送到嘴里,细嚼慢咽。
  他珍视食物,所以进食对他来说,更像是一次漫长而悠久地享受食物的过程。
  而且,教养良好的贵公子,也相当地爱干净,整个过程,他都没有直接用他尊贵、修长的手,触碰任何一丁点儿油腻的食物。
  所以,在柔润的月光下,这么一副骄矜的美人进食画面,乔雾看得赏心悦目,非常有助于消化。
  她打了个饱嗝,回味着唇齿里的甘香,她这辈子也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兔兔,想到以后离开莫斯科,都不可能再吃上这种美味的兔肉之后,忍不住有点伤感,所以此时此刻,她由衷地赞美道:“先生,不是我拍马屁,您的野外生存能力,简直能干趴贝爷。”
  “贝爷是谁?”他慢慢地从嘴里吐出一块干干净净的骨头,“我不喜欢男人。”
  乔雾:?
  对上乔雾不解的眼神,苏致钦用一种“我今天白天吃了一块牛排”这种稀疏平常的口吻,认认真真地告诉她:“我干趴你就可以了。”
  被车轮子猝不及防滚脸而过的乔雾:“……”
  ……又被冒犯了。
  拒绝被//干趴的乔雾,气得一口咬走了苏致钦还来不及片肉的、肥肥的兔子腿。
  苏致钦:“……”
  无辜的苏致钦不知道自己又是哪里说错话了,但他终于切实体会到了一年前的艺术酒会,艾伯特跟他提过的跟中国情人相处的烦恼——她们总是动不动就生气,莫名其妙的别扭,总是让人防不胜防。
  苏致钦垂眸看着木条上的兔肉骨架,开始不疾不徐地用小刀去片肩胛上的瘦肉。
  暴饮暴食的乔雾抢了他最好的一块腿肉,简直就像个无情的食物粉碎机。
  如果不是路易斯离开得早,他确实担心,吃得上头的乔雾,会有加餐一顿的危险想法。
  他默默片肉的时候,忽然觉得,用心养一个乔雾,其实也是一件挺费劲的事情——娇气爱哭,又多嘴。
  是的,她太多嘴了。
  不知道什么问题该问,什么问题不该问。
  这是一个顽劣的恶童,不知死活地一点一点越过他设好的边界。
  另一边的乔雾嚼着嘴里肉汁香浓的兔腿,有些心不在焉地想着,苏致钦这人其实非常奇怪,撇开这些不同寻常的生存技能,他的生活有一种严苛的自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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