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1 / 3)
故事说实话挺俗套的,可听上去,又不像是全编的。
沈砚舟听得眉头都拧起来了,走到简初身边,低声说:“算了吧。”
他不忍看她一直面对这种人,太脏太乱太疲惫,他怕她把自己也陷进去。
简初却没吭声,只是摇了摇头,眼神还是死死盯着那孩子,没有一丝退让。
“不行。”她的语气冷静又坚定。
她转过头来,眼神里是一种不容动摇的清明:“今天他为了几百镑敢掏刀子,明儿就能为了几千镑捅人命。你现在放他走,等于告诉他这世界没人管得了他。他回去干嘛?继续抢,继续混,就彻底完了。”
沈砚舟看着她,语气里有一丝没辙的无奈:“可你得知道,不是每个人都愿意悔改的。这种人多了去了,你一回头一街,满地都是。你都要管,你管得过来吗?”
“我管不过来。”简初的声音轻,却句句砸得人没处躲,“但我看得见的,我不能装瞎。”
屋里顿时安静下来。
沈砚舟没说话,只是定定地看着她。他心里其实明白,她这一身理性与锋芒背后,是那种早就写死的性格,认死理,哪怕撞了南墙也不回头。
正如当时霍斯庭跟他说的:“我这手下,是个理想主义。”
现在沈砚舟知道了,但她何止是理想主义,他甚至觉得她像头驴,死倔,谁拉都不回头。
可偏偏就是这股犟劲儿,在这薄凉又世故的世界里,竟生出点难得的光。
就像她明明已经掉落泥潭,却还坚持给人做免费法律顾问一样。
最后,他没再劝。她要坚持的事,他从来拦不住。
简初站起身来,走到那孩子跟前,蹲下,看着他一双湿红的眼:“你叫什么名字?”
男孩抽抽噎噎地报了个地址,声音低得像蚊子,简初只是点了点头,没应声。
她什么都没答应,只把那个支支吾吾说出的地址,默默记在了心里。
从警察局出来,已经是深夜。
两人坐上车,一路无话。司机将车平稳地驶向酒店,车窗外,城市的灯火流光溢彩,像一场盛大而虚无的梦境。
而车厢内,却只有死一样的寂静。
回到酒店的时候已经过了饭点。
简初一进门,第一件事就是弯腰脱鞋。她穿了一整天的高跟,脚早就不是自己的了。
鞋子刚脱下来,一只脚落地还没站稳,她倒吸一口凉气,脚趾磨破了。
她没吭声,只是轻轻跺了两下,让自己恢复平衡。然后提着鞋,一瘸一拐地走向自己房间。
“简初。”
身后,沈砚舟忽然叫住她。
她回头,灯光落在他脸上,他靠着沙发坐着,右手还缠着绷带,整个人看上去冷淡又矜持,一如既往。
他眼神落在她赤裸的脚上,眉头动了动,却没说什么。只是抬了抬那只打着绷带的右手,语气淡得像是在讨论一件公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