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年代,炮灰原配携崽随军去啦 第270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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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两年了吧,房主是个挺有身份的人,打算移居到红港去生意。不过......他要的价格可挺高的,要三万。”
  第三处也是个一进院,只不过保养得不如第一个好,到处看着都很破旧。
  “这个房主就在京城上班,住的单位分的楼房,儿子结婚,就想把这个四合院给卖了,给儿子买电视机和冰箱。”
  卖房子买电视和冰箱?安婳不由在心里叹道,四合院居然不如电视和冰箱稀罕。
  “其实,城里的四合院倒是不少,不过大多都是产权不清晰的,今天看的这几个,已经是尽量选出来的比较合适的了。”
  安婳笑着拍拍宋翊的胳膊,“辛苦你了宋翊。”
  宋翊不自在地手揣兜,“不是,安姨,我不是求表扬的意思。”
  安婳认真道:“可是我就想表扬你啊,你办事,真的挺靠谱的。”
  宋翊忍不住心情飞扬。
  “晚上,安姨给你做好吃的,你去把团团和冬冬两口子接来吧。”
  宋翊嘴角翘得更高了。
  他已经很久没见团团了。
  掰着手指头算算,应该有四十五天了。
  漫长的四十五天啊。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之前团团总出现在他面前,要么来四合院这边,要么去他办公的地方找他。
  他每次既雀跃,又忍不住因为害怕靠得太近而退缩。
  那种复杂纠结的感觉,一直折磨着他。
  可是,最近的四十五天,他连团团的影子都没见到,他又觉得像是被扔进了油锅里煎熬,难受得要死。
  如今安姨让他去接团团,他感到十分兴奋。
  他可以见到她了,而是是奉安姨的命令,光明正大地去见她!
  宋翊开着一辆桑塔纳,直接到了团团的学校。
  他下车,走到她的宿舍楼底下,却看到楼底下围了一大圈人,最中间一个戴眼镜的男的,抱着吉他在唱歌。
  唱得挺好听的。
  宋翊这会心情好,颇有兴致地听了两耳朵。
  可是接着,他就听到那个眼镜男大声地喊道:“安思贤,我喜欢你!做我的女朋友好不好?”
  周围的人开始起哄。
  宋翊脸上的笑慢慢僵住,然后彻底消失不见,转而是无边无际的阴沉。
  哪里冒出来的野狗,在这叫你妈呢?
  第393章
  团团从三楼的窗户探出头来,起哄的声音更大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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