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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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席相煜懒得再看后续的发展,拿起书和笔朝外走。
  时栩余光瞥到席相煜离开,哪儿还有心思在原地和蒋东虎掰扯,重新把手机塞回兜里,丢下一句:“相逢是缘,有缘再见,bro,拜拜。”
  他拽起用来搭配dk制服的空空如也的双肩包,快步追了上去。
  “席相煜。”
  时栩其实并不知道席相煜的名字怎么写,胡乱叫道,“香芋。”
  他声音清透,在走廊里形成浅浅的回音,在席相煜的胸口荡了那么两下。
  席相煜猛地扭过头。
  他和时栩还没有熟到可以去掉姓叫昵称的地步吧。
  他没有预兆地回头,时栩没刹住脚步,一脚精准地踩上了席相煜的鞋。
  因为是下雨天,时栩的鞋底沾了泥泞,在席相煜的白鞋上留下了一个夸张的脏兮兮的黑色印记。
  时栩的脸在眼前放大,席相煜在瞬间的愣怔后,感受到这一脚的重量,面色一变。
  看着瘦,劲儿挺大。
  怎么遇见时栩就没什么好事儿?
  时栩和他不在同一个频道,低头盯着席相煜的鞋,诧异席相煜这个从小镇来的需要兼职挣零花钱的穷学生会穿一双AirJordan,他没记错的话,还是联名限量版的,在二手市场上炒到了六位数的价格。
  时栩没见过这一双鞋的正版,不过凭他对席相煜的了解,他应该是穿的仿货,毕竟咖啡馆的工资再高,也不可能供得起这样的消费。
  他回忆起,先前有一次在咖啡馆,席相煜问他的毛衣是不是很贵,语气里有打探的意味,大抵是以为他那件仿大牌的毛衣是正品。
  十几二十岁的男生追求奢侈品牌再正常不过了。
  更何况,席相煜以前住在偏远落后的铁杉镇,条件艰苦,资源有限,没有见过太多世面,因为读书来到大城市,见识到澜城的高楼大厦、车水马龙,会渴望融入这里,会想要获取认同。
  时栩刚来澜城的时候也是如此,第一次坐飞机、第一次坐地铁都会忐忑和兴奋,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他穿着林芷之从批发市场买的十几块钱的打折处理T恤进了宿舍的门,而他的室友都是潮男,一个比一个穿得时尚,他们像是不同世界的人,理智上他知道他穿得干净整洁不丢人,心理上却还是有点儿怯懦和自卑。
  宿舍第一次聚餐,他跟着其余三个人去了一家餐厅,翻阅菜单看到价格想要逃跑,却还是强撑着面子和他们说笑,后来的一周每天晚上都饿肚子,还只能解释说自己要减肥。
  饭后他们一起逛街,其中一位本地的室友说请他们喝奶茶,时栩盯着花里胡哨的菜单看了半天,不明白怎么一杯奶茶要接近三十块钱,他家乡只卖三块四块,七八块钱能喝加珍珠的大杯奶茶。他纠结哪一种比较好喝,而其他室友都很快选择好,聊起自己喜欢喝什么品牌的哪一款,互相推荐。
  繁华城市的生活总让他局促和无措,怎么可能不羡慕别人流露出的松弛和随性?
  室友到专柜挑护肤品,他面朝着入口,隔着玻璃看来往的人。
  有人妆容发型独特个性,视觉冲击力十足,毫不在意旁人的目光,有人穿着职业化,步态如风,自信又从容……
  他会想,他什么时候能成为其中的一员?在这座城市的一角留下他的写影。
  时栩高中毕业那会儿找不到就业方向,填写专业志愿时也就是看哪个顺眼选哪个,但学习服装设计与工程后,他开始畅想在未来做出点儿成绩。他在实习期接触时尚行业,事业似乎有了一个好的开始,但大城市的竞争是残酷的,时栩现在还是造型助理,拿着每月三千八的工资。
  如果不是前两年,他家老房子拆迁得了一笔钱,金额可观,恐怕他现在只能喝西北风,然后灰溜溜地离开澜城。
  所以他理解席相煜。
  席相煜沉声喊道:“时栩。”
  时栩抬眼,瞳孔承载复杂情绪,让席相煜一时忘了要说什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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