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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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这个,他哪点不比旁人强,他们凭什么能和自己比。
  退一万步说,以他和万筝的交情,就算她对自己无意,也不至于从此就如何生疏了。
  大家不过还是做回姐弟朋友而已,他也没什么损失。
  汪直反思了一下,觉得就爽快承认好了。
  “你喜欢我什么?”
  “原本我也不觉得自己喜欢你,不过看见别人站在你身边,我就嫉妒。看见旁人同你表白,我就恨不得杀了他。如此来说,我自然是喜欢你。”
  万筝:???
  没见过这种表白的方式,你真的分得清表白还有威胁吗?
  见她一直沉默不语,汪直反问:“还是,你觉得一个太监、他就没有资格爱人?”
  第69章 辽东四今日,就是你们的死期!……
  一个太监、他就没有资格爱人?
  万筝摇头:“不。”
  太监么,姑且算残疾人,肢体残疾,当然也有追求他心中所爱的资格。
  至少比脑子不行的神经病有资格。
  而且,就算看着是个正常的男人,也难说他行不行的。
  万一不行……那区别也不大。
  汪直眼光锐利:“如果周误时不是你哥哥,你是不是就已经准备和他私定终身了?”
  万筝叹气。
  “瞧这样子,你是觉得挺可惜的。”
  “不是可惜。”
  “那是什么?”
  万筝避开这个话题:“哥哥妹妹那是另一回事了,从前也谈不上私定什么终身,反正大家可以先处一处。”
  不行再说。
  “那我呢?”汪直突然放软了语气,“就抛开我是个太监,我难道不比他好,不比他对你要更好?”
  话说到这里,他的好胜心也来了,”他能为你去死、我也可以。”
  万筝连连摆手:“别说什么死不死的,没到这一步的。”
  大家处个对象而已,正常的、健康的。尚且没有绑定所谓的一生一世呢,且不用这么上高度。
  而且,虽然周误时曾经救过她,还不止一次,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们之间的感情才逐渐升温的,可是也谈不上为她去死。
  反而是那次在应天府,汪直倒是真的救了周误时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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