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4 / 5)
除了这个,他哪点不比旁人强,他们凭什么能和自己比。
退一万步说,以他和万筝的交情,就算她对自己无意,也不至于从此就如何生疏了。
大家不过还是做回姐弟朋友而已,他也没什么损失。
汪直反思了一下,觉得就爽快承认好了。
“你喜欢我什么?”
“原本我也不觉得自己喜欢你,不过看见别人站在你身边,我就嫉妒。看见旁人同你表白,我就恨不得杀了他。如此来说,我自然是喜欢你。”
万筝:???
没见过这种表白的方式,你真的分得清表白还有威胁吗?
见她一直沉默不语,汪直反问:“还是,你觉得一个太监、他就没有资格爱人?”
第69章 辽东四今日,就是你们的死期!……
一个太监、他就没有资格爱人?
万筝摇头:“不。”
太监么,姑且算残疾人,肢体残疾,当然也有追求他心中所爱的资格。
至少比脑子不行的神经病有资格。
而且,就算看着是个正常的男人,也难说他行不行的。
万一不行……那区别也不大。
汪直眼光锐利:“如果周误时不是你哥哥,你是不是就已经准备和他私定终身了?”
万筝叹气。
“瞧这样子,你是觉得挺可惜的。”
“不是可惜。”
“那是什么?”
万筝避开这个话题:“哥哥妹妹那是另一回事了,从前也谈不上私定什么终身,反正大家可以先处一处。”
不行再说。
“那我呢?”汪直突然放软了语气,“就抛开我是个太监,我难道不比他好,不比他对你要更好?”
话说到这里,他的好胜心也来了,”他能为你去死、我也可以。”
万筝连连摆手:“别说什么死不死的,没到这一步的。”
大家处个对象而已,正常的、健康的。尚且没有绑定所谓的一生一世呢,且不用这么上高度。
而且,虽然周误时曾经救过她,还不止一次,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们之间的感情才逐渐升温的,可是也谈不上为她去死。
反而是那次在应天府,汪直倒是真的救了周误时一命。
↑返回顶部↑
退一万步说,以他和万筝的交情,就算她对自己无意,也不至于从此就如何生疏了。
大家不过还是做回姐弟朋友而已,他也没什么损失。
汪直反思了一下,觉得就爽快承认好了。
“你喜欢我什么?”
“原本我也不觉得自己喜欢你,不过看见别人站在你身边,我就嫉妒。看见旁人同你表白,我就恨不得杀了他。如此来说,我自然是喜欢你。”
万筝:???
没见过这种表白的方式,你真的分得清表白还有威胁吗?
见她一直沉默不语,汪直反问:“还是,你觉得一个太监、他就没有资格爱人?”
第69章 辽东四今日,就是你们的死期!……
一个太监、他就没有资格爱人?
万筝摇头:“不。”
太监么,姑且算残疾人,肢体残疾,当然也有追求他心中所爱的资格。
至少比脑子不行的神经病有资格。
而且,就算看着是个正常的男人,也难说他行不行的。
万一不行……那区别也不大。
汪直眼光锐利:“如果周误时不是你哥哥,你是不是就已经准备和他私定终身了?”
万筝叹气。
“瞧这样子,你是觉得挺可惜的。”
“不是可惜。”
“那是什么?”
万筝避开这个话题:“哥哥妹妹那是另一回事了,从前也谈不上私定什么终身,反正大家可以先处一处。”
不行再说。
“那我呢?”汪直突然放软了语气,“就抛开我是个太监,我难道不比他好,不比他对你要更好?”
话说到这里,他的好胜心也来了,”他能为你去死、我也可以。”
万筝连连摆手:“别说什么死不死的,没到这一步的。”
大家处个对象而已,正常的、健康的。尚且没有绑定所谓的一生一世呢,且不用这么上高度。
而且,虽然周误时曾经救过她,还不止一次,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们之间的感情才逐渐升温的,可是也谈不上为她去死。
反而是那次在应天府,汪直倒是真的救了周误时一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