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2 / 3)
尘埃落定。
在文判官即将被吞噬之时,他的身形忽然逐渐崩塌,分崩离析,化为无数碎屑,如沙,如雾,如烟。
文判官就这样“散开”了。
文判官并非没有被飞炎伤害到,只是时间的流逝在他的身上变得极慢,以至于飞炎的伤害要不短时间才能显现出来。
“非想天中弃色身……闲抛沙界入微尘……”
“主人,我的任务……完成了……”
文判官喃喃自语,如一缕轻烟般消散在半空中,但那些轻烟随既也迅速被黄父所消化吸收。
他获得了“解脱”。
黄父轻轻吐出一缕神识,钻入我的泥丸宫,那是他所搜得的文判官神魂之中的记忆碎片。
很久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匹快乐的小马。
小马在草原上欢快地奔跑,它是族群里最快也是最叛逆的孩子。
它的四蹄轻快地踏过松软的草地,躲过猛兽的追逐,溅起细碎的水花。
它跑过满山的野花,追逐着美丽的蝴蝶,好像一阵自由的风。
马儿常常跑得精疲力尽,便俯身嚼着地上的嫩草,就在这样的周而复始中长大。
有一天,它偶然发现在野草的尖上,有一个蜷缩的光团。白茫茫的一团光,大约有拳头大小,看不清是什么,绝非它所见过的任何一种生物,却给它一种熟悉与亲切之感,于是它伸出舌头微微舔舐了一下。
"咦....你居然能看见我?"
那团光芒震颤起来,忽然朝小马飞来,覆盖在小马的躯体之上。其实它并没有发出任何实质性的声音,只是传达出一种直觉,使小马能够隐约明白它的意思。
“看来,我们是有缘的。”
小马惊恐地蹦跳,试图将这团古怪的光从自己背上甩开,但是无济于事,光芒无形无相,也没有任何重量和实质,它只存在于马儿的感官里而已。
随着时光流逝,马儿也逐渐习惯了光芒的存在,这团光没有重量,不会对它的行动产生任何干扰,每当马儿饥渴之时,光芒总是能为它指明水源和食物的方向。而当遇到危险之时,又能帮助它逢凶化吉。
凭借着这种神奇的能力,小马成为了马群的领袖,它也逐渐不再讨厌这团怪异的光芒。
一年又一年过去,马儿的生命似乎永远停留在了身体最强壮,体力处于巅峰的那一年,它永远也不会老!就连它所繁育出的后代,也同样具有类似的能力,族群中几乎已经只剩下了小马与它的后裔。
如果在后世,这足以令任何国家的统治者疯狂,但是马儿所处的时代,还是一个人兽神混居,人类稀少且浑浑噩噩,与野兽无有大异,未曾开化文明的时代,暂时没有人注意到它们的异常。
那是一个蛮荒的时代,那是一个神奇的时代。那个时代也有人类,最早的“人”是这个世间的第一批居民。但在那个时候,人类还没有一个严密的社会组织。
人类与野兽共生,和野兽一般狩猎和行动,有时候以为自己是马,有时候以为自己是牛,浑浑噩噩,不知道自己和野兽有什么不一样。
所以这个时候,小马依然是快乐的,自由的。
随着时代发展,人类逐渐学会了用火焰驱赶其他走兽,用打磨的石头捆绑在树枝上作为武器,分工……合作……人类日渐强大,草原上的走兽们的生存空间也不断被挤压,小马只能带领族群不断往人烟稀少的地方迁移。
终于有一天,小马与仅存的族群被一个十分强大的人类部落围堵在山谷之中。
领头的那个人面兽身,穿着兽皮与树叶,看上去很是滑稽,过去带领小马越过无数危险的那道光芒,此时不知道为什么在它体内收缩成一团,潜踪蹑迹,仿佛遇到了极为恐惧的天敌。
它所剩不多的孩子在反抗中被兴奋而嗜血的野蛮人杀死,尸体被作为粮食拖走。 ↑返回顶部↑
在文判官即将被吞噬之时,他的身形忽然逐渐崩塌,分崩离析,化为无数碎屑,如沙,如雾,如烟。
文判官就这样“散开”了。
文判官并非没有被飞炎伤害到,只是时间的流逝在他的身上变得极慢,以至于飞炎的伤害要不短时间才能显现出来。
“非想天中弃色身……闲抛沙界入微尘……”
“主人,我的任务……完成了……”
文判官喃喃自语,如一缕轻烟般消散在半空中,但那些轻烟随既也迅速被黄父所消化吸收。
他获得了“解脱”。
黄父轻轻吐出一缕神识,钻入我的泥丸宫,那是他所搜得的文判官神魂之中的记忆碎片。
很久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匹快乐的小马。
小马在草原上欢快地奔跑,它是族群里最快也是最叛逆的孩子。
它的四蹄轻快地踏过松软的草地,躲过猛兽的追逐,溅起细碎的水花。
它跑过满山的野花,追逐着美丽的蝴蝶,好像一阵自由的风。
马儿常常跑得精疲力尽,便俯身嚼着地上的嫩草,就在这样的周而复始中长大。
有一天,它偶然发现在野草的尖上,有一个蜷缩的光团。白茫茫的一团光,大约有拳头大小,看不清是什么,绝非它所见过的任何一种生物,却给它一种熟悉与亲切之感,于是它伸出舌头微微舔舐了一下。
"咦....你居然能看见我?"
那团光芒震颤起来,忽然朝小马飞来,覆盖在小马的躯体之上。其实它并没有发出任何实质性的声音,只是传达出一种直觉,使小马能够隐约明白它的意思。
“看来,我们是有缘的。”
小马惊恐地蹦跳,试图将这团古怪的光从自己背上甩开,但是无济于事,光芒无形无相,也没有任何重量和实质,它只存在于马儿的感官里而已。
随着时光流逝,马儿也逐渐习惯了光芒的存在,这团光没有重量,不会对它的行动产生任何干扰,每当马儿饥渴之时,光芒总是能为它指明水源和食物的方向。而当遇到危险之时,又能帮助它逢凶化吉。
凭借着这种神奇的能力,小马成为了马群的领袖,它也逐渐不再讨厌这团怪异的光芒。
一年又一年过去,马儿的生命似乎永远停留在了身体最强壮,体力处于巅峰的那一年,它永远也不会老!就连它所繁育出的后代,也同样具有类似的能力,族群中几乎已经只剩下了小马与它的后裔。
如果在后世,这足以令任何国家的统治者疯狂,但是马儿所处的时代,还是一个人兽神混居,人类稀少且浑浑噩噩,与野兽无有大异,未曾开化文明的时代,暂时没有人注意到它们的异常。
那是一个蛮荒的时代,那是一个神奇的时代。那个时代也有人类,最早的“人”是这个世间的第一批居民。但在那个时候,人类还没有一个严密的社会组织。
人类与野兽共生,和野兽一般狩猎和行动,有时候以为自己是马,有时候以为自己是牛,浑浑噩噩,不知道自己和野兽有什么不一样。
所以这个时候,小马依然是快乐的,自由的。
随着时代发展,人类逐渐学会了用火焰驱赶其他走兽,用打磨的石头捆绑在树枝上作为武器,分工……合作……人类日渐强大,草原上的走兽们的生存空间也不断被挤压,小马只能带领族群不断往人烟稀少的地方迁移。
终于有一天,小马与仅存的族群被一个十分强大的人类部落围堵在山谷之中。
领头的那个人面兽身,穿着兽皮与树叶,看上去很是滑稽,过去带领小马越过无数危险的那道光芒,此时不知道为什么在它体内收缩成一团,潜踪蹑迹,仿佛遇到了极为恐惧的天敌。
它所剩不多的孩子在反抗中被兴奋而嗜血的野蛮人杀死,尸体被作为粮食拖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