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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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锦自嘲的扯了扯嘴角,艰难的迈着步子走向了KTV。
  KTV里灯红酒绿,顾锦中午忙的没吃午饭,此时有点低血糖,看着不停变换的灯光只觉得头晕目眩。
  预料到不好,顾锦慌忙从口袋里掏出颗巧克力咬了口,手撑在一张空桌子上,喘着气,眼睛还一直盯着台上最最吸睛的那个人看。怎么就移不开眼呢,心里默默地笑骂着自己。
  “下首歌唱什么啊。”
  张翼弄着自己手中的电吉他,头都没抬,语气略显疲惫的问。
  “唱个能热场子的吧,情绪高涨一点的。”
  杨初厌抬起眼,眼神在台下扫视一圈,慢悠悠开口:“可以,大家都蔫吧吧的热热场子,来首最近很火的摇滚乐吧。”
  其余几人点了点头,开始调整音箱。
  他们这个乐队是临时组建的,当时老板对架子鼓这个位置的人选愁了蛮久的,杨初厌毛遂自荐了一番,才上岗的。乐队只有休息日的时候才出现在大众视野里,整个乐队只有架子鼓选手这一个女生,有时候一唱就是三四点,直到KTV什么时候关门,他们才能下班。
  杨初厌一开始被这下班点差点劝退,但转念一想,那个时候的她在攒钱买房,老板给的工资也高,辛苦点咬咬牙就过去了。
  就是她的脚穿一天高跟鞋有点遭殃,后脚跟被硬邦邦的高跟鞋磨破了,贴了创可贴走路时还是会阵阵的疼。
  杨初厌手里捏着槌棒,低着头想着什么,突然就笑了。
  她来KTV打了两个月的架子鼓,那个时候的他们乐队很受欢迎,或许是因为新鲜,也或许是因为能带动气氛。一天下了班老板说请他们乐队的吃饭,当时已经快四点了,天都快亮了,杨初厌想拒绝的,可实在受不了其他人的软磨硬泡,她还是答应了。
  吃完饭喝了酒已经七点了,当时是周一,她还要上班,一个人穿着裙子走在街上找了个垃圾桶,吐的昏天暗地分不清东南西北,强撑着回了家快速冲凉,醒酒后接着上了班。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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