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嫁入侯府后 第60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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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挺好看,也挺乖巧,丰润的鹅蛋脸,眉毛眼睛鼻子嘴都挑不出毛病来,就连耳朵都好看;非要说的话,她耳垂有点小,不像是个有福气的。
  她吃东西挺文气,一次就咬一小口,闭着嘴慢慢咀嚼,和他小儿子截然不同——
  小儿子到他手底下的时候,还是个吃穷老子的半大小子,回回吃饭都跟饿死鬼投胎似的;记得有回他出去打猎玩了一整天,回来后一手抓着两个大馒头,这个一口、那个一口地轮流咬着吃。
  回来时季松带来不少猎物,梅花鹿、獐子、狍子、野猪什么的带了一大堆回来,让底下人给他烤肉。结果肉还没有烤熟呢,他已经吃了三个馒头了。
  那天季松和怀义俩人吃了一只半大的野猪,吃完了又一人扯了一条鹿腿啃,看得季侯爷哭笑不得,心说哪家侯府公子吃饭是这么个德行啊。
  又感慨幸好俩人长在侯府,不然这一顿半头猪的食量……几家养得起啊。
  难为他小儿子还有几分怜香惜玉的心。小儿媳妇乖巧,只夹面前的几道菜吃;可季侯爷坐在两人对面,最好的菜色自然在季侯爷这边;他小儿子便伸长了胳膊夹菜,又送到了媳妇碗里。
  小儿媳妇羞得脸都红了,却若无其事地轻声道谢,皱着眉头轻轻摇头。
  小儿子不痛快地撇了撇嘴,小儿媳妇又悄悄拉了拉他的袖子,小儿子这才算开心了,自顾自地吃饭去了。
  季侯爷咽下嘴里的食物,心头暗暗震惊着——
  来之前他就听说小儿子特别喜欢小儿媳妇,她做个荷包,他都乐呵呵地全天下炫耀,还四处为她搜罗厨子。
  季侯爷并不觉得奇怪。一开始季松就打着利用她、以喜欢她为借口待在家里韬光养晦的心思,自然会对她好些,否则便说不通了。
  可瞧着小儿子方才夹菜的动作,季侯爷觉得小儿子是真心的——
  方才他夹了一筷子鱼。自己儿子自己清楚,季松口重,不爱鱼虾蟹这类东西,平生最爱羊肉猪肉,平常见了鱼都不动筷子,还说鱼肉腥,吃一口,一碗饭都有味儿。
  可刚刚,季松分明夹了一大筷子的鱼腹肉。
  虽然说不出是什么鱼,但能看出来这鱼是清蒸的,鱼腹上盖着许多葱姜之类的香料,又烹了油。小儿子夹肉时,小心地将葱花姜丝都拨开,又撕开鱼皮,只夹了一筷子白玉般的鱼肉过去。
  这么用心,倒像是动了心。
  季侯爷不动声色地吃完饭,推说自己累了要歇息,让孩子们自行玩耍,自己则去了书房,又让亲卫去叫季松。
  季松早就知道有这么一回,拉着沈禾回了屋子就去找父亲,半道上遇到了亲卫,当即一并去了。
  书房重地,季松本来没资格进去;不过季侯爷常年不在京城,书房里头便只有一些这样那样的书籍,并没有什么重要奏疏,也就没那么多规矩了。
  季松进去后就坐在了椅子上:“爹您吃饱了吗?我瞧您今天吃的可不多啊。”
  季侯爷正在书架上找书呢,闻言转过身来,随手将手中的书扔在了书桌上,自己也坐了下去:“胳膊怎么样了?”
  “好了,”季松晃了晃胳膊:“您老放心,我有分寸,不会真把自己给弄残了。”
  季侯爷便笑了:“既然好了,那咱们就说点别的事。”
  季松也正色起来:“好。”
  【作者有话说】
  困是晕碳。
  第58章
  “我说,沈苗苗,你男人就在这儿呢,”季松忍无可忍地夺下沈禾手中的针线:“你能不能看看我?做什么衣裳啊?我又不缺衣裳!”
  “不是给你做的,”沈禾十分淡定:“过俩月就是爹的生日,大嫂的意思是,一人给爹做身衣裳。”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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