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2 / 3)
他将零嘴子塞给小兔,收回手指,也收起那点涟漪。
外面没在下雨,只是地面泥泞,尤其是山里,一步一个脚印,尽管如此,山脚边也来了不少人,都在等着摘这茬山菌木耳。
昨日放了捕猎夹,沈长笙打算先去看看,顺便采摘着路上的山菌。
萧菟说到做到,他没在躲沈长笙身上,到处蹦跶着捡东西,跟着生活这么久,人类能吃的他几乎都认识。
他爪子小拿不住多少,干脆用嘴巴咬,勤劳又有干劲,蹦蹦跳跳,一身的力气,只是一趟下来没摘多少,还把自己干净的白毛弄脏了,看的沈长笙直摇头,但小兔子太认真了,也不好阻止。
小黑平时打猎威武,通常不屑做这种事,看到笨兔子这么积极,主人的目光还一直放他身上,也不服气的开始捡蘑菇,只是他力气太大,弄坏了不少。
沈长笙拉住它忙碌的身子,“别弄了,帮忙看着周围环境,别有东西过来。”
小黑不满的嗷呜几声,有点不愿意去,为什么不阻止那只笨兔子。
大狗眼中带着人性化的委屈,沈长笙拍了拍狗头,“好了,知道你打猎最厉害,快去吧。”
小黑被夸了,又高兴的摇起尾巴,走时故意靠近笨兔子,昂着头给他看。
沈长笙不免失笑,进山目的是打猎,山菌这些差不多就行,他拎着脏兮兮的兔子,去最近的水源给他洗了洗嘴巴,水有点凉,而且看兔子明显还想跑着玩,也就没给他清洗身体。
萧菟抬起自己脏兮兮的小爪子,抱着沈长笙的手指,“没骗你吧,我干活是不是很厉害。”
沈长笙顺手把他的爪子也洗了,点头道:“是,你可勤快了。”
“等我吃了小草,就能跟你一起进山打猎,说不定比你还厉害了。”明明只有拳头那般大,清洗时还要捧在手里,说出的话却那么豪言壮志,让人担心他那小肚皮会不会吹破。
沈长笙听着心里却有些异样,小家伙生活在山里,兔子窝在的时候,就喜欢往这边来,这里就是他的家,想来应该不喜欢看到打猎的场面,他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如果以后能有别的营生,他也愿意放弃打猎,安稳的生活,想来萧菟也会喜欢吧。
正想着,小黑哼哧跑回来了,也不知道去哪儿了,一会功夫一身毛发弄得湿漉漉的。
小黑可不管这些,急着给沈长笙看它抓到的猎物,是只肥嘟嘟的竹鼠,被小黑咬在嘴里,已经没多少力气叫了。
这东西肉质细腻,口感好,很多乡绅富户喜欢吃,但不好抓,数量又很少,沈长笙碰到一般也抓不住。
轻笑的看着小黑得意洋洋的模样,这家伙有些时候确实比他厉害。
小黑没有急着放下,特意走到笨兔子面前,这不比那些难吃的野草好。
萧菟像是感受不到他的示威,双眼亮晶晶的看着竹鼠,听沈长笙说过,这个味道可好了,他还没吃过呢,期待的目光看过去,沈长笙点头道:“回去就做了吃。”
两小只都欢呼起来,在吃这方面,一贯是意见一致。
第一处捕猎夹空荡荡的没有收获,放在上面遮掩的野草不知被什么弄散了,沈长笙重新布置一番,去了下一个地方。
林子里闹腾的不断,各种猎物比晴天要多,泥土地人不好走,也限制了动物的行动,沈长笙走下来收获还不错。
萧菟有点想跳在沈长笙身上,但看了看自己的小爪子还是放弃了,蹦蹦跳跳的跟着他的脚步,跟个小尾巴似的。
这次捕猎夹没空,远远就看见一直白毛兔子,被夹着后腿,正挣扎着。
那兔子不大,远看还有几分想小兔,甚至还要干净些。
兔子应该还没长大,兔子毛很短,萧菟看着有些不忍,但他没说话,偷偷看了看沈长笙,不知他作何打算。
沈长笙很早就没再猎过兔子,这只自然也会放它走。 ↑返回顶部↑
外面没在下雨,只是地面泥泞,尤其是山里,一步一个脚印,尽管如此,山脚边也来了不少人,都在等着摘这茬山菌木耳。
昨日放了捕猎夹,沈长笙打算先去看看,顺便采摘着路上的山菌。
萧菟说到做到,他没在躲沈长笙身上,到处蹦跶着捡东西,跟着生活这么久,人类能吃的他几乎都认识。
他爪子小拿不住多少,干脆用嘴巴咬,勤劳又有干劲,蹦蹦跳跳,一身的力气,只是一趟下来没摘多少,还把自己干净的白毛弄脏了,看的沈长笙直摇头,但小兔子太认真了,也不好阻止。
小黑平时打猎威武,通常不屑做这种事,看到笨兔子这么积极,主人的目光还一直放他身上,也不服气的开始捡蘑菇,只是他力气太大,弄坏了不少。
沈长笙拉住它忙碌的身子,“别弄了,帮忙看着周围环境,别有东西过来。”
小黑不满的嗷呜几声,有点不愿意去,为什么不阻止那只笨兔子。
大狗眼中带着人性化的委屈,沈长笙拍了拍狗头,“好了,知道你打猎最厉害,快去吧。”
小黑被夸了,又高兴的摇起尾巴,走时故意靠近笨兔子,昂着头给他看。
沈长笙不免失笑,进山目的是打猎,山菌这些差不多就行,他拎着脏兮兮的兔子,去最近的水源给他洗了洗嘴巴,水有点凉,而且看兔子明显还想跑着玩,也就没给他清洗身体。
萧菟抬起自己脏兮兮的小爪子,抱着沈长笙的手指,“没骗你吧,我干活是不是很厉害。”
沈长笙顺手把他的爪子也洗了,点头道:“是,你可勤快了。”
“等我吃了小草,就能跟你一起进山打猎,说不定比你还厉害了。”明明只有拳头那般大,清洗时还要捧在手里,说出的话却那么豪言壮志,让人担心他那小肚皮会不会吹破。
沈长笙听着心里却有些异样,小家伙生活在山里,兔子窝在的时候,就喜欢往这边来,这里就是他的家,想来应该不喜欢看到打猎的场面,他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如果以后能有别的营生,他也愿意放弃打猎,安稳的生活,想来萧菟也会喜欢吧。
正想着,小黑哼哧跑回来了,也不知道去哪儿了,一会功夫一身毛发弄得湿漉漉的。
小黑可不管这些,急着给沈长笙看它抓到的猎物,是只肥嘟嘟的竹鼠,被小黑咬在嘴里,已经没多少力气叫了。
这东西肉质细腻,口感好,很多乡绅富户喜欢吃,但不好抓,数量又很少,沈长笙碰到一般也抓不住。
轻笑的看着小黑得意洋洋的模样,这家伙有些时候确实比他厉害。
小黑没有急着放下,特意走到笨兔子面前,这不比那些难吃的野草好。
萧菟像是感受不到他的示威,双眼亮晶晶的看着竹鼠,听沈长笙说过,这个味道可好了,他还没吃过呢,期待的目光看过去,沈长笙点头道:“回去就做了吃。”
两小只都欢呼起来,在吃这方面,一贯是意见一致。
第一处捕猎夹空荡荡的没有收获,放在上面遮掩的野草不知被什么弄散了,沈长笙重新布置一番,去了下一个地方。
林子里闹腾的不断,各种猎物比晴天要多,泥土地人不好走,也限制了动物的行动,沈长笙走下来收获还不错。
萧菟有点想跳在沈长笙身上,但看了看自己的小爪子还是放弃了,蹦蹦跳跳的跟着他的脚步,跟个小尾巴似的。
这次捕猎夹没空,远远就看见一直白毛兔子,被夹着后腿,正挣扎着。
那兔子不大,远看还有几分想小兔,甚至还要干净些。
兔子应该还没长大,兔子毛很短,萧菟看着有些不忍,但他没说话,偷偷看了看沈长笙,不知他作何打算。
沈长笙很早就没再猎过兔子,这只自然也会放它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