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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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禁用目光去丈量对方的身形。
  很瘦、也很白,像波斯猫。
  感觉,他两只手掌圈起来,就能环住賽桃的腰。
  特别漂亮,是用語言形容不出来的漂亮, 他读过的诗不多, 每次想起小神官的臉,只能用那月光的银辉与月季的蓓蕾来描摹对方的面容。这时,他总会懊悔在学校时没有修好文学这一科。
  看起来年龄也很小, 不说的话,很难猜到已经成年了。
  这样小小的年纪……真的可以做神妻吗?
  千百年前,拉神就是对这样一个小男生动了凡心吗?
  据说,那时阿蒙神还是以一头公牛的形象现世, 只一眼便疯狂地爱上了一只白鸽,百般追求,仍未有结果。
  可是……不管怎么想,公牛和白鸽,还是太不般配了吧?
  怎么能怪小白鸽无情呢?
  这么小,根本吃不进去。
  完全不匹配。
  就像,
  他和小神官一样。
  维奇沮丧地对比了他和小神官的胳膊。
  他的肌肤是油亮的古铜色,胳膊上遍布了新伤旧痂,丑陋不堪。
  而小神官的肌肤比奶油还要细腻光洁,一身軟肉云似的轻盈,而且……他总觉得,小神官身上,有那种形容不出的香味。
  又香又热,
  似是被肤肉闷出来的。
  “那个……”维奇踌躇片刻,还是开口了,“我们开始吧。”
  赛桃还在脑海里回忆咒語,
  说真的,他的脑子真有点不够用了。
  他不识字,神庙里竟也没人要教他识字。他背的咒语,都是□□一个字一个字地教的。
  平时也没有办法复习,现在,能记起来多少算多少了。
  而且,
  他还得偷维奇身上的東西。
  原书中,维奇确尤随身携带亡母遺物的习惯。
  那是一只小小的黃铜匕首,据传,他的母親是个低贱的赫梯女奴,因在宴会上献舞被宰相看上,成为对方的情人。
  因为身份微贱,维奇出生后并没有得到父親的認可,十岁时,母親再次怀孕,这次因产后病痛的折磨容颜尽失,渐渐被宰相遺忘。直到母亲去世,维奇才被父亲的家人打发进一所小神庙中的学堂。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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