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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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拖到案板、拿刀、破喉咙。
  也不避讳猪血,任凭一身都溅满腥臭的红色液体,回家再用水冲掉就行了。
  沈裕并不是因此就对他有什么看法,杀猪而已,不算新鲜事儿,这并未对他造成什么实质性的视觉冲击。
  但沈谌不仅杀猪,还杀人。
  当时沈裕就躲在角落里,看着这个年轻稚嫩的Alpha将一个中年beta像宰猪肉一样,拎着后颈子从后院拖出来——
  他拿着一把又沉又重的杀猪刀,架在那个beta肥重油腻的后脖颈上随意比了比,那样撕心裂肺的惨叫跟求饶声响彻了整个院子,跟不远处的养猪场里不断嘶嚎等死的猪叫声混在一起,变得混浊不分。
  沈谌眼睛都不眨,狠狠剁了下去——
  血肉横飞。
  ……沈裕那会儿很害怕,但也就一会儿。
  因为细想的话,也能理解。
  沈裕看着谭殊的背影,渐渐的,他的思绪逐渐再次飘远。
  他记得,谭殊那个时候,才五六岁。
  *
  沈谌相当熟练地把血用水一冲,接着胡乱把尸体跟头塞到井里,等那个小Omega到他眼前时,他疲惫阴郁的脸上绽开一个真诚的笑容。
  沈谌弯下腰,摸摸他的头,低声劝慰了几句。
  谭殊那个时候也不怎么爱说话,闻言也只是闷不吭声地拉着沈谌的衣袖,将头埋进少年的怀里。
  沈谌用还算干净的一只手摸摸谭殊的头,一把将人抱起往院子里走,低声哄着。
  与半个小时前的他截然不同。
  后来沈裕才知道,沈谌到底为什么杀他。
  沈家的两个孩子的妈妈,是干地下生意的。
  那个肥胖的beta,就是他妈妈的主顾。
  混乱的家人让这间小院子逐渐变得鱼龙混杂,坏得各有千秋。
  谭殊小小年纪,五官就像精雕细琢般的产物,自然逃不过觊觎,最重要的是——
  谭殊曾经是S级Omega。
  天才啊。
  而且是一个长得好看,还无自保能力的天才。
  之后,谭殊在那天失踪了。
  沈谌回来后,先是发了疯一样地找人,最后在桥洞下找到了衣衫不整的他。
  第二天,将弟弟送去学校后,他把一个同乡的beta肢解的尸体挂在桥头风干了。
  “一群该死的臭虫。”十五岁的沈谌半坐在地上,漆黑的阴影勾勒出他那张与谭殊起码有七分相似的脸,他在狭窄的木屋院子里,面色平静到森然,“我要宰了他们。”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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