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给女人做狗 第18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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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策一个人静下来时,总是忍不住去想,
  想她是否还记得当初在栖霞观抽的签,
  想,她叫什么名字。
  再后来,燕策知道了她的名字
  卫臻。
  母亲一直念叨的,要上门的小娇客,自小与兄长有婚约的女郎,
  是她。
  好巧。
  日后该如何与她相处。
  她知道自己认错人了吗。
  若知道了,为何不跟他说。
  这些问题困扰了燕策许多天。
  或者说,他用这些问题做了许多天的幌子——
  其实,兄长的未婚妻,是不需要他这个弟弟去相处的。
  匆匆一面,认错了也没关系,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二人往后也并不会有旁的交集。
  这些燕策当时都未曾意识到。
  他只顾得上不满:她的眼睛那么大那么漂亮,竟然会认错人。
  在道观里初次相见那日,他易容改了相貌,她不记得他很正常。
  可是入京后二人又几次相见,她竟也始终未发觉自己当日见的人是他吗?
  燕策不满。
  于是,但凡休沐的日子,他都要想方设法与卫臻“偶遇”。
  他想让她记住他的脸。
  如此几次之后,燕策猛然意识到,
  太幼稚了。
  何必这般独自较劲。
  他消停了半个多月,没再去“偶遇”她。
  后来裴侍郎家的小公子被拍花子拐走,险些找不回来,燕策带人在城外四十里才追到,又把歹人连窝端。
  这事让燕策一阵后怕。
  他知道自己小时候也曾险些被拐走,当时那伙歹人也早已被绳之以法。
  可如今多年过去,又有人开始干拐|卖|妇孺的营生——恶人是永远除不尽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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