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儿女[年代] 第12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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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兰之正弯腰在折衣服,闻言手指微微一颤,头也不抬地应道:“再说吧,最近生意忙。”
  常明松闻言,心里再次一阵发苦。
  不过他以为李兰之是气他给家里惹了那么大的麻烦回来,他想着先找份工作稳定下来,然后再慢慢求原谅,都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只要他真心悔过,日子久了,相信她一定会原谅自己。
  他设想过无数种重修于好的可能,却怎么也没想到李兰之是想跟他离婚。
  常明松第二天便出门找工作,但他年纪不小,视力又受损,精细的活全部干不了,最终只能去摆地摊——跟章沁和朱国文进货,在夜市卖童装。
  转眼正月十五一过,常美就接到严豫那边的消息——严父严母要见她。
  【作者有话说】
  来了,这章送红包~
  【注】1按摩器:最早起源六十年代的日本,八十年代初引进国内。
  2蓝罐丹麦曲奇:饼干,始于1933年,蓝罐最早以香港市场为跳板打入内地,在广东,蓝罐曲奇可谓是家喻户晓的代表。
  3冲天炮:一种烟花,北方多叫窜天猴,南方多叫冲天炮。
  第76章
  见面地点最终还是定在了得云宫——就是严豫上次和其他人相亲的那家餐厅。
  严豫其实更倾向于在白天鹅宾馆见面,毕竟他和其他女人在这里相亲过,他担心被常美发现。
  可严母偏偏对得云宫的观光电梯,想到接下来的安排,严豫也就没在这点小事上坚持,随了她的意。
  严母见到常美的第一眼,就觉得这姑娘长得跟她的名字一样——美极了。
  到了她这个年纪,用一句阅人无数一点都不夸张,加上这段时间为了给儿子物色对象,更是看了不少姑娘的照片,可没有一个能比得上常美的。
  跟刘秀妍不一样,严母倒没觉得长得漂亮的姑娘就一定会招蜂引蝶、不安分,相反的,她觉得儿媳妇长得漂亮是件挺好的事,一来带出去有面子,二来镇得住儿子,三来以后生的孩子肯定也会很漂亮。
  所以严母第一印象是挺满意的。
  当听到常美是暨南大学毕业,如今又在暨南大学教书,严母眼底的笑意就更深了。
  她热情地夹了块虎皮凤爪放到常美碗里,语气亲切道:“当老师好啊,工作稳定,假期也多,校园环境单纯,最适合女孩子了。”顿了顿,又状似随意地问道,“你父母是做什么工作的呀?”
  听到这话,严豫立即站起身,越过桌子夹了两个流沙包放到严母碗里:“妈,您不是一直念叨着要吃得云宫的流沙包吗?刚出炉的,您快趁热多吃几个。”
  严母皱眉瞪了他一眼:“放着,我等会儿再吃。”
  常美知道严豫这么做是想岔开话题,但她并不打算回避和作假,毕竟随便一打听就能知道的事情,说谎才是最蠢的选择。
  她神色平静道:“我父亲以前是玻璃厂的车间主任,后来因为一些变故离职,现在在夜市摆摊卖童装。”
  话音落下,餐桌上的空气仿佛凝固了几秒。
  严母的笑容僵在脸上:“摆……摆摊?”
  她原以为能培养出大学教师的家庭,至少也该是书香门第,再不济也该是有稳定工作的职工家庭。
  这个答案完全出乎她的意料。
  摆地摊是什么玩意儿?说白了,不就是没有工作?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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