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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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律,我只是一个大二的法学生,以后是要回内地的,贵所并不需要一个大二的学生,据我所知,除了个别实习生,贵所要求学历研究生毕业,培养一个注定离开的实习生,得不偿失,刚好,我也想离开,何乐不为?
  安柠律所的青苗计划,就是选择港江大学里优秀的学生进行培养,实习结束后签长期合同,甚至能资助研究生就读,算是一种提前抢人才的方法,付出会比较多,很少有人愿意这么做。
  明思安不信,她都这么说了,贺以柠还有什么留她的理由,再留,可真就居心不良了。
  领取奖学金时,你难道没有看合同?
  ?
  贺以柠伸手示意她喝茶,有礼貌的冰冷,拿起旁边的平板,调出来了一份合同,直接放在了茶几上。
  意思很明显:不想解释,自己看。
  好的,大小姐。
  明思安在心里回了一句拿起平板认真地看合同,整篇看下来,她得到两个结论,八十万的港币奖学金,以及毕业通过实习后,需在贺氏下属律所工作十年。
  八十万?原身银行卡里面只有一万块,上个月发了薪水后,交了固定开销,就剩下这么多了。
  八十万去哪了?
  她的脑海里出现了八十万的相关文字,这会儿她顾不得了解八十万,她的视线定格在原身的签名上。
  卖身契都签,上面也写清楚了违约的后果,需要把奖学金还回去。
  说是奖学金,不如说是助学贷款,没有利息的那种,八十万,她可拿不出来。
  还有下一份合同。贺以柠的声线很好听,甜御微沉,放广播剧里,她肯定买全集。
  下一份合同是原身同意参加青苗计划的合同,实习期一年,实习通过,安柠律所会报销原身学费以及读研80%的费用,还有免费就读PCLL,条件是研究生毕业后需要在律所工作八年,违约将赔付律所违约金。
  两份合同,就像是互相的补充条约。
  例如,安柠为了培训她花了一百万,需要她干满十年,要是她只干了一年就违约,就需要赔付违约金九十万。
  合同上还写了两年的竞业限制期。
  等她研究生毕业入职后,安柠承诺给她的薪水,不低于同公司同级别律师的80%
  实习不通过,将会获得贺氏的差评,日后在律师行业可是有难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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