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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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似乎成了个好学生,不鬼混,不恋爱,安安静静的学习,上课时,炽热的眼神充满了对知识的渴望,看得老师满心欢喜,讲课的时候脸对着他,充满了赞许。
  不算是好大学,一个二本,有学习的人,耍小聪明的人更多一点,当然了,熬过了那痛苦的三年,大家似乎都喜欢轻松。
  程树不是,毕竟奖学金挺多的,他喜欢钱,钱能解决很多问题,钱能给他安全感。
  晚上九点半,店铺已经在准备打烊了,不管是前台还是后厨,大家都有自己要做的事,分的清清楚楚,谁也别想偷懒。
  程树拿着扫把在围栏拦出来的区域里,把椅子一个一个架到桌子上,都是擦干净的,他准备拖地。
  那里靠近正门,他还得注意着,对每一个进来的客人喊欢迎光临,声音不能太大,但也不能太小,都培训过的,他也喊惯了。
  所以,当看见那双黑色皮鞋,他还没来得及抬头的时候,就着急的喊了一嗓子:“欢迎光临!”
  黑色皮鞋停在了原地,等待着程树看过来。
  “呀!”程树是真的很意外,他很少有大惊小怪的时候,没压住,“是你呀,陈少宇……哥。”
  最后那个哥字,是脑袋一抽抽,临时加上去的,叫习惯了,他挠了挠头,乐了。
  陈少宇也在笑,他穿着白衬衫,打着领带,黑色的西裤和黑皮鞋,手里拎着公文包,推了推眼镜:“好久不见,程树。”
  真的是好久好久了,程树给陈少宇点了餐,不让他付钱,说要请客,却没拗过他,餐厅里没别的客人,马上就要关门了,餐食都没有了。
  陈少宇挺痛快:“有汉堡吗?”
  程树点头:“还有。”
  “两个汉堡,一大杯可乐,加冰。”陈少宇似乎是真的饿坏了。
  程树跟经理说明了情况,本就是下班的时间,让他们先走,自己留下来,关了别的区域的灯,降下了遮光帘,坐在了陈少宇旁边的桌子上,看着他狼吞虎咽。
  “我他妈快要饿死了!”陈少宇抱怨着,他很少当着程树的面说脏话,即使是在他曾经最愤怒的时候,似乎都没有。
  程树笑着问:“很忙吧。”
  陈少宇往嘴里灌着可乐,打了个嗝儿,摇摇头:“忙死了。”
  他现在在陆遥那里工作,是陆遥喊过去的,给的工资挺高,也是真看重了他的能力。
  “阿姨呢?”程树又问,“还住在原来的医院?”
  “我妈她走了,”陈少宇很平静,“去年这个时候吧,差不多快一年了,她一直盼着的,我们都没有很难过。”
  程树点点头:“你能想开就好。”
  “我想开了,”陈少宇的确没显得很难过,“人啊,都会死的,可是活着的时候,就要好好活着,你说是不是啊,程树?”
  程树知道这是话里有话,在点他呢,忍不住扑哧一声笑得很大声,或许他们之间永远也没办法回到从前,但能做到心平气和的说两句,也是很不错的。
  “陆遥他结婚了。”陈少宇啃了口汉堡,并没有觉得这话有什么不妥,或者让人为难,语气平静的像是在说一个久未见面的故人。
  程树也挺平静的,第一次问出那个人的名字:“陆遥他过得好吗?”
  很简单的问题,却让陈少宇显现了为难的神色,他歪歪头,似乎在思考:“好?不好?我不知道,他什么情绪都没有,无喜无悲,像个被输入固定程序的机器人。”
  “但是,”陈少宇肯定的说,“还是很有钱,吃穿不愁,这应该算是还不错吧。”
  陆遥有了个儿子,非常可爱,小卷毛,眼睛大大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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