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女配换亲错嫁年代文大佬 第124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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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依旧沉浸在刚才的精彩演出里,兴奋的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不光是节目精彩,观众全体投票的环节,更精彩。
  同时,对于自己投票选择的歌手,成为了最终的胜出者,也更加的印象深刻,那种感觉更加美好难忘。
  “这个林雪梅,唱的真好听!”
  “就是啊,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听到。”
  “那就得等下次演出了。可是,她马上要出去参赛,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呢?”
  大门口的大灯,为了方便观众散场,瓦数开到最大,正好一束光,打在对面的路口,如同舞台的灯光一样,显出一个清清秀秀的年轻女子身形。
  女子放开嗓门儿,吆喝:“本城未来的当红歌星林雪梅!最新的通俗唱法!录音机配磁带!买回家去,管够听!想听几遍听几遍!”
  这把声音,脆生生,清亮亮,在夜色中传得很远,一下子吸引了人流的注意。
  人们定睛一看,年轻女子身前,摆了一堆花花绿绿的小盒子。还有一个双卡录音机,里头放出柔曼动人的歌声。
  歌声轻柔,在夜风中,像在人的耳边说悄悄话。越是轻柔,越是有股吸引人的劲儿,加劲儿的往人耳朵里钻。?
  大家刚刚尝完第一口鲜,正在惋惜猜测,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吃到第二口。
  一听这吆喝,这歌声,哪能不往前凑?
  人们都忘了回家的事儿,凑到磁带摊子前面,打听起来。
  “多少钱一盒?”
  “这是谁唱的?”
  “港城那边的?”
  林雪梅站在文工团大门口,远远的看着,陈小花站在路灯下,紧着张罗。
  这套广告词儿,这录音机磁带,都是林雪梅事先布置好,让陈小花来执行的。
  唯一的可惜和遗憾之处,就是这个需要推广的文化产品,是她本人,这样自吹自擂,王婆卖瓜,她还不习惯。
  未来当红歌星什么的,现在听到她自己耳朵里,她实在扛不住脸红。
  但是营销就是营销,生意就是生意。
  首先必须这么宣传出去,给人们植入潜意识,然后人们就会觉得顺理成章,真的就是这么回事。
  后世把这,俗称为洗脑。
  在清凉的夜风中,林雪梅一边克服着自己内心的害羞之情,一边旁观欣赏自己策划出来的这一幕。
  路灯的暖光照着陈小花,照着她姣好的面貌,柳眉杏眼。
  林雪梅忍不住就想起了穿来之前看过的一部电影。陈小花冷眼一看,还真有点像女主角的长相,身边就缺一个黎小军了。
  林雪梅刚想到黎小军,旁边路口就转出来一个男人。
  这个男人是真的有车的。
  轿车停在路口转角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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