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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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当然认识,作为她前男友的好兄弟,怎么可能不认识。
  只是这样的熟人就像钓鱼的时候抬起鱼饵,你心里是慌张的,不知道渴望见到鱼还是鱼竿上只有饵。
  “丁一帆,当然有印象,你怎么在这里?工作吗?”
  丁一帆点头,并且给她指胸前的牌子,“是啊,你不是去外头念书了吗?怎么会在这儿?”
  宁遥简单解释,“还在念书。”
  丁一帆乍一听没懂,又急急忙忙的想说什么,宁遥扶着姜凤霞跟他告别,“那我就走了,下次再聊。”
  “诶——”
  宁遥这种人,最擅长用理性审视自己波动的情绪,她清晰的知道自己不想听到什么。
  和他分开已经六年了,那两个字的名字只不过是符号而已,别人念就念了,提起就提起了,可她现在怕真的遇上他,虽然她并没有什么亏欠他的,也没有什么不好再见的。
  可心里那抹慌张的情绪是真实的,跳动也是真实的。
  一层更热闹,乐队已经登台,主唱是男生,身后的键盘手,贝斯手和鼓手都是男生,气氛很热烈,欢呼声不绝于耳。
  姜凤霞拉着她要看演出,宁遥有些无语,这跟台子隔了起码十几个人的距离,人头攒动,能看见什么,并且她还这么不清醒。
  “听歌儿嘛,多热闹呀。”
  宁遥有些低度近视,再加上射灯晃眼,双手抱着臂,看着姜凤霞别倒下,跟着她听台上的音乐。
  其实她一直是个乐痴,还是个木耳朵,到不是说唱歌多难听,只是听不太出来有的乐器之间有什么区别。
  她的前男友虽然跟她是一个班的,但是却很喜欢音乐,钢琴弹的很好,她现在用的那副耳机还是他送的。
  宁遥仍然记得那时候他将新耳机塞进自己耳朵里时的触感,她那时并不知道什么叫调音,手机上的均衡器数据她现在都没有动过。
  “我的天,那个键盘手好帅。”
  宁遥认为姜凤霞是有点花痴的,不过也跟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她看不清,眯了眯眼睛。
  “遥遥姐,快看那个贝斯手,比那个键盘手还帅。”
  宁遥看过去的时候,感叹这个乐队果然不正经,唱歌就唱歌,撕什么衣服,撕衣服的是主唱,一个留着长发的男人,学什么皇后乐队?可他身边的贝斯手,宁遥晃了一下神。
  “怎么会有这么帅的人!”
  这句话曾经是某人的口头禅,自恋到极致,宁遥经常
  会给他一个白眼,骂他臭屁。
  虽然她已经回来三年了,也想过可能会遇到他,毕竟应该在一座城市,可是那么久了都没有遇到,就在今天遇到了?
  “我们要看贝斯手脱衣服!”
  “对,脱!脱!脱!”
  酒吧不正经,乌合之众更不正经,宁遥品不出歌的好坏,也没认真听,拉着姜凤霞要走,可是姜凤霞怎么可能走,她当然想留下来看帅哥脱衣服。
  宁遥转头远远的看向台上的贝斯手,贝斯的声音已经停了,那人缓缓从阴影里走几步到台前,阴影变成了打在他脸上极其爆裂的射光。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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