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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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丽雅是这场霸凌的发起者。
  她是海岛渔会会长唯一的女儿,对林天娇进行霸凌的理由十分简单:不顺眼,至少在开始抛出的原因是这样的。
  海岛是被高速发展的世界所抛弃的一部分,这里的女孩们没有被规训,她们的暴力也是暴力,是信奉最原始弱肉强食原理的拳脚相加。
  林天娇当然不会坐以待毙。
  她知道她们对她实施暴力,是因为邱丽雅。
  无关是非对错,只是邱丽雅让她们这样做。
  邱丽雅是学校的老大,她妈妈是海岛的老大,自然所有人都要听她的话,如果不听,下场会和她一样——怎么会一样?
  林天娇不理会扑上来喽啰。
  她们是没有自我意识的傀儡,是主动走入牢笼的囚徒,她们和她一样该死。
  最该死的还是高高站着,揣着手臂冷眼漠视傀儡继续傀儡的邱丽雅。
  林天娇只看着她,双拳紧攥,腿被打软,嘴巴还是硬的。
  她咒骂邱丽雅是假装天才的蠢材,是天底下头字号的蠢蛋,是剁碎扔进海里都会被鲨鱼嫌弃恶臭的垃圾。
  落下的拳头越重,她的咒骂便越恶毒,直到她骂道那一句“只会靠母亲作威作福的虫子”,拳头停止了。
  林天娇躺在地上,邱丽雅的影子完全挡在她的眼前。
  她的眼睛已经肿起,从鼻子里流出的温热顺着唇齿间的缝隙渗进舌头,邱丽雅的影子毫无预兆地靠近,林天娇下意识蜷缩——
  “呵。”
  僵住。
  “你这不也是害怕?”
  邱丽雅居高临下睥睨着她,鞋尖一下下戳着林天娇的侧脸,极尽羞辱,开口的同时扫过周围所有人,一字一句说:“你的妈妈,你们的妈妈,有一个算一个,也都一样看不起我的我妈妈,但是那又怎么样——她们和你们一样,见到我们就只想躲着走。”
  “谁稀罕你的爱。”
  自此之后,林天娇开始了对自己的复仇,十三岁到三十三岁。
  三把火,第一把火烧向邱丽雅和她引以为傲的母亲,但这把火被林天娇母亲的眼泪扑灭;
  第二把火,烧向成年后的邱丽雅,这一把火燃起,但最后也熄灭了,熄灭于一个来自邱丽雅的吻;
  人们称她们之间是爱情,但林天娇知道,她与邱丽雅从来不是爱情。
  她恨她,恨到骨头里,流淌在血液里;活着,那她们之间只有她可以活着;死了,那她撑着最后一口气,也要拉她下地狱。
  于是,第三把火,点燃了她自己。
  故事的最后,满天的红,早已荒芜的海岛沦陷在熊熊燃烧的火焰中,意识消散的最后一刻,林天娇看到一个身影,一个她恨了,也记了一生的身影,走进了火海。
  这样看,《火!火!火!》似乎是一本简述狗血烂俗爱情故事的小说,关于她的评价也好坏参半。
  著就这本书的作者双白,对此并没有发表任何观点。
  她没有接受任何公开采访,颁奖典礼由出版社主编代劳。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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