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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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说对方“身上的肉太老”,一个说对方“身上的肉添加过杂质”,吵得不可开交。
  修罗场有趣是有趣,但持续太久,耽误了正事,未免就显得有些烦躁。林溪谣给他们每人头上来了一下:“你们到底有完没完!”
  “唔...”他们不约而同地摸了摸被她打过的脑袋,分别露出各自满足时会有的神情。
  一个勾起嘴角,耍帅一般浅浅地笑;另一个则是神情抽象夸张,五官陶醉地扭在一起,似乎马上要融化了。
  好恶趣味!不管怎么变,江煜都是抖、M吗?
  两只怪物,一个女人,沉浸在唯有她们三者的世界中。也许林溪谣自己都未曾察觉,江煜早就融入她的生活。她逐渐习惯把他当作需要认真对待的对象。
  所以,她理所当然地忘记,这附近还有某个危险分子的存在。
  她的松懈给了危险分子追上来的机会——Asher开着事先从租车行租赁来的黑色路虎,追上了他们。
  看看见黑点的视线范围内,他像个喝醉酒后不要命的疯子,靠近,然后像是想要直直往这边撞过来。
  直到车身快要逼近其中一个江煜,他才忽然一个急刹,车子漂移出去,轮胎在地面上留下用力的抓痕。
  “这个丑人怎么追上来了?”
  “他还痴心妄想地想要我的林溪谣?”
  两个江煜虽然彼此互相看不上对方,但那是他们内部之间的事情。面对共同的敌人,怪物的两只分身可以做到完全放下之前的恩怨,冰释前嫌,齐心对抗外来的敌人。
  他本身是不把人类放在眼中的。但这个长相给他提鞋都不配的丑陋男人——在江煜眼中,他就是一只长得漂亮一点的蚂蚁。人类踩死蚂蚁的时候,怎么会去关注一只蚂蚁长得有多美。
  问题在于Asher感兴趣的人是林溪谣。江煜并不害怕他把林溪谣从他身边抢走。
  :=
  因为他对自己有着绝对的自信。毕竟世上没有比他更完美的生物!
  怪物唯一担心的地方是他会不会攻略不成,气急败坏后杀死林溪谣。
  这对江煜来说十分重要。
  最初想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他想象过林溪谣死后的模样。
  就算是尸体,想必她的模样也是可爱的。停留在尸体上表情,或许是惊恐,或许是满足,或许是不甘,或许什么表情都没有——光是想象,他就要兴奋得颅内高.潮了。
  哪一种表情,他都会爱她爱得无法自拔。
  可她到底不是他这样完美的生物!脆弱的人类,随时都会被意外夺走生命。
  快感刺激大脑的下一秒,江煜又伤神地想:她死后,身体的温度会立马流失,气味也随着温度下降而逐渐消散到接近没有。
  时间一长,人类的尸体会长出尸斑,散发出恶臭。
  即使这样,他也会依旧爱她。也有可能他会在她的尸体发臭,最后化成水之前,把她吃进肚子里。
  他可以和她融为一体。
  关于林溪谣,江煜设想了许多种可能性。刚才提到的想法只是最坏情况下的权宜之计。好端端的,他为什么会期望林溪谣随便死掉?
  她要活着,好好地活着,比其他人都要肆意。就像他一样。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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