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嫁给我大哥! 第146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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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粲然一笑,这次毫不犹豫地将手交到他掌中。
  第131章
  破晓前的放肆长夜。
  季临渊邀长乐同赴太华前山。行至马厩,他目光逡巡,最终还是落在那匹通体金棕、神骏异常的宝驹上。
  他率先翻身上鞍,动作行云流水,随即朝长乐伸出手。
  她应了他,这次不犹豫。
  金骏马高大矫健,缰绳一抖,昂首嘶鸣,载着两人出了侧宫门,一路向太华山驰去。马蹄扬起薄尘,踏碎林道寂静,鬃毛在夜风里如火焰飞动。
  这次,她也坐于他身前,宛如一只暂时收敛了利爪的野猫,被他宽厚的胸膛半拥着。
  山风猎猎,吹动两人衣袂翻飞,马蹄踏了几刻时光,终于进入山门。漳河碧波在山脚下奔流,破桥而去,便见得太华山势如巨龙盘踞。
  前山是峭壁千仞,古松虬劲如铁;后山是一片幽谷,云雾弥漫,密荫盈潺。
  山川草木都已入眠,路经山脚农舍几处留灯的人家,影影绰绰。
  身前有两名精御卫举火把开道,身后墨色浓得化不开,颠簸过几圈山路,长乐鼻尖微动:“什么气味?”
  “是前山河谷的毛毛校马场,平日为城中骑兵驯马。”季临渊潮密的呼吸拂过她耳畔,“咱们骑的这匹金骏,便出自此处,曾是马群中的佼佼者。”
  “什么马场?”
  伴着风声,她以为自己听错了。
  他低笑出声,放缓缰绳:“当年先祖麾下管马的校尉姓毛,人称‘毛毛’,将此处打理得极好,哪匹马该吃苜蓿、哪匹需啖黑豆,都标得清清楚楚。方有邺城重骑兵之根基,久而久之,这校场的本名反倒无人记起了。”
  金骏马仿佛嗅到旧校场的气息,一声长嘶,闹脾气尥蹶子,随即哒哒哒地从校门口一掠而过,根本不想停。
  蹄声如雷在山谷间回荡,季临渊沉声道:“抓紧马缰。”
  长乐有些不自在,握紧缰绳便难免要覆上他的手。她选择揪住金骏马背上的鬃毛,往身后喊道:“这样更稳当。”
  金骏马最终在季临渊的控驭下停在了半山腰的观景云台前。他示意精御卫远处待命,不许跟着,自去牵了她的手,十指相扣,走向云台亭榭,闲闲聊起天来。
  “我邺城有首雅颂,家家户户都会唱,词曰:‘西悬碎叶逐耀日,东据云梦泯太华。风驰马踏战城前,应守,灯火千家月无暇。’”
  “何解?”长乐追问。
  “先祖当年扬威碎叶城,立下赫赫战功,魏后主便将这邺城赐我季氏一族。漳河古称‘云梦带’,而这座太华山,与你们晋国境内一处名山撞名。近年刚改名淋琊山,半山处早建有一座淋琊山庄。”
  “淋琊山庄……”
  “不错,也有典故。”季临渊垂眸,抬袖为她指向身后一处飞檐,“先祖死守碎叶城之战中,以一杆淋血长枪取大辽首级,魏后主封邑我季氏一族,取‘血淋银琊’之意,此古庄得名‘淋琊’。”
  前朝往事,征伐荣光与血腥,透过这名字扑面而来。
  长乐移开视线,不愿为这些陈年旧事分神,目光重新落回山下灯海。
  邺城并无宵禁,夜市灯火自民居、酒楼处如星子般层层漫起,与远处金阙台的煌煌宫灯遥相呼。
  忽觉群山是砚台,万家灯火磨作墨,正写银河落九天。
  盛景之中,住着长乐的阴影。美丽之间,隔着她滔天的恨念。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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