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2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叶芷安最后生了一对双胞胎,兄弟俩长得一模一样,碍于性格是两个极端,一动一静,所以特别好认。
  那会纪时愿已经上了小学,懂得东西更广泛,遇到的难题也更多了,其中就包括:“妈妈,你说以后我要选哪个弟弟当我的小狗呢?”
  “你不是有十一了吗?”
  “一个哪够呀?我以后可是要当女王陛下的。”
  纪时愿都不敢看在一旁冲她阴测测笑的纪浔也了,等到这话题结束,她就被纪浔也拦下,“你平时都教给啾啾什么东西?”
  “关我什么事,那是她无师自通,天生就有广阔的胸襟和气魄,好吗?”
  “退一步讲,就算是我教她的,我让我女儿完成她母亲的夙愿,怎么啦?”
  “再退一步讲,你现在可没立场指责我的不是,当初要不是我,你和昭昭哪能这么快就复合?”
  三连问,只有最后一句拿捏住纪浔也命脉,他状似无奈地扯了扯唇,“行,不拦着你女儿当女王陛下,但男宠还是找别人家,她要是嫌少,回头我亲自给她物色。”
  纪时愿难得赢了一回,马不停蹄地跑到沈确面前,炫耀自己刚才的丰功伟绩。
  沈确专心听着,从头至尾都没有插嘴,等她说完,冷不丁抛出一句:“今晚让你当回女王陛下,好不好?”
  纪时愿半信半疑,“你没骗我吧?”
  后来沈确身体践行,证明自己说的全是实话。
  -
  沈岁安十七岁时,像谈恋爱的心情攀升到顶峰,沈确不同意,觉得她还小,一方面也不想自己精心饲养的花被其他狗东西连盆踹走。
  为此,父女俩闹了很大的矛盾,纪时愿窝在一边,谁也不帮,只顾着看热闹。
  沈岁安拿出沈确的黑历史,有理有据地争辩:“在恋爱这事上,爸爸也不能算是我的好榜样。”
  沈确洗耳恭听。
  沈岁安:“你喜欢上妈妈那会,都还没到十七岁吧?那你现在不准我早恋,和'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有什么区别?”
  “喜欢和谈是两码事。”沈确耐着性子说。
  “你又不是不想谈,而是谈不了。”
  “……”
  “妈妈那会都没开窍,你就算对着她开屏,也只能叫偏向瞎子抛媚眼——”
  这话纪时愿可不爱听,连忙出声打断:“你们聊你们的,别伤及无辜。”
  沈岁安朝她挤出一个抱歉的笑容,重归正题,“既然你这么早就喜欢上了妈妈,那你也应该知道那个年纪的喜欢是最难控制住的,就像二月的野草一样,春风吹又生。”
  “爸爸做不到的事,就不要要求我能做到。”
  “而且只是谈个恋爱,我又不傻,总不会让男生平白无故占了便宜。”
  沉默了会,沈确问:“你喜欢上谁了?庄俞钦的儿子?”
  “跟十一有什么关系。”沈岁安吐出一个闻所未闻的名字。
  沈确立刻改口:“可以。”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