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3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不过,暗恋是没有问题的。
  郑姚想,哪个小流氓的学生时代没暗恋过一个好学生呢?
  这也是人生的一种体验了,或许很短暂,但一定很有滋味。回CN来,也不全然是坏事。
  郑姚十九岁那年,US的事情全部解决。老头打来电话,问他是要现在回NY,还是把高中读完再回去。毕竟再有八个月,他就高中毕业了。
  郑姚毫不犹豫地决定回NY,因为上个月,他暗恋的小美人出国留学了。
  小美人离开的时候,同学们为他办了一场小型欢送会,地点就在学校餐厅。小美人说了几句“保持联系,等我学成归来再聚”的客套话。
  他们拍了一张大合影,小美人站在中间,郑姚则站在最边缘,隔着最遥远的距离。
  郑姚还记得,他和小美人距离最近的那次,发生在体育课上。当时他飞身救球,手指碰到了小美人的几缕头发。
  他摔落在地,仰面望着小美人。
  小美人坐在长椅上,垂头注视着他。
  仅仅三秒,他起身就走,再多一秒,他都无法克制地想将暗恋变追求。
  他从未与小美人说过一句话,但他记得小美人为他关过窗。
  虽然他怕热不怕冷,但关窗也很好,风中有柳絮,飘进他的眼睛里,他使了浑身力气才忍住流眼泪。他那时趴在桌子,看着小美人的背影,暗暗想,原来这就叫初恋啊,这么美好又这么伤。
  回到US后郑姚没有再读书,也不想跟着老头混,无所事事地闲晃了一年多,遭遇了一场绑架。他被囚禁在一个潮湿阴冷的地窖中,每天都被老鼠啃咬,还会挨上一针。第三天,他口吐白沫浑身抽搐,濒死前抓住机会反杀给他打针的人,终于逃了出来。
  那是他人生第一次杀人。
  而那三针造成的瘾,差一点抹杀掉他的灵魂。
  经历了三个月不人不鬼的挣扎,郑姚终于振作,开始参与老头的“事业”。他在很多方面都继承了老头的衣钵,包括人人称道的江湖义气,包括同时拥有许多红颜知己。周围所有人都说他和老头很像,他其实讨厌别人这么说,但他已无法离开这个环境。
  二十五岁那年,他改名为郑同尘,正式成为郑家的当家人。他的大哥大姐都是他的帮手,因为老头死了,老头早早立了遗嘱,临死之前还对梁叔托付:“你得帮姚姚……”
  二十八岁那年,他亲自为老头报了仇,白刀子进红刀子出,那个狗东西咽气时他心中无比畅快,哪怕代价是断了一条腿,膝盖以下截肢,但他从不后悔。
  至此再没有人不服他,他成为北美地区华人圈子里唯一的老大。
  他装了金属假肢,走起路来健步如飞。他依然备受女人青睐,但他终身没有结婚。身边的女人来来去去,最终他有了比老头还庞大的“后宫”。
  他还有很多孩子,大女儿不是他的种,不过没关系,他视如己出的喜爱,对那个女人也从来没有介怀。
  谁的人生中没有爱过一个人渣呢?
  他也成为了许多女人人生中的那个人渣。
  大女儿成绩很好,就是中文字写得很丑。拿着女儿那鬼画符一样的作业本,他突然想起多年前,他曾偷过一本练习册。
  上面密密麻麻,写满工整娟秀的小字。
  只可惜当晚就搞丢了,他有些后悔,那时的他以为时光很长。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