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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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四块蹄铁解下来,楚服端详片刻,又凑近闻了闻。
  对上马夫惊恐的眼神,楚服顿感失态,于是故作严肃,神神秘秘道:“这是河西的布,我只是觉得亲近熟悉,拿来瞧瞧,就先带走了。刚刚你也瞧见了,小姐很喜欢这匹马,你好生照顾着,往后有你得赏的时候。”
  *
  “你是说,马蹄铁上有新鲜血迹、柑橘皮磨的粉,还有薄荷和艾草?可以刺激刘荣的马?”
  “刘荣好骑射,身边总是喜欢带着猎犬,也喜欢骑马。他今天早上那样大摇大摆地出门,走过了半个长安市,恨不得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他来了长公主府。”
  “有心之人抓了动物来现杀,塞入马蹄,在刘荣走之前,正好来得及把马送进来。”
  楚服汇报完,赶紧把那味道有些熏眼睛的布条收了起来,放在一边,体贴地倒来一杯浓茶放在陈阿娇的桌前。
  陈阿娇按了按额角,脸色铁青:“我就说他怎么非选择今日来送……是在和刘荣争宠吗?”
  她故意地,甚至是带了一点恶意,用了“争宠”这样被这些男人讨厌的词汇。
  后妃使手段,是争宠。
  那这些男人在她*面前献殷勤,凭什么被美化成谋略?
  刘彻“争宠”远比刘荣的高明,也比刘荣的精细。他会记得刘嫖和陈阿娇的喜好,不遗余力地讨好,想来在皇帝和窦皇后面前也是如此。
  他是个很会“争宠”的孩子。
  “刘彻是皇子里学识最好、也最有帝王之相的人,就连一味宠爱栗姬的皇帝都喜欢他。甚至左右逢源,太后也喜欢,只可惜母妃并不够得宠,而且他自己年岁还——哈欠——”
  她起得太早,话说了一半就开始打呵欠,手无意识地抓紧了桌上放着的竹简,愣是被上面的倒刺划破了一条口子。
  这一下十分不巧,那倒刺大约扎进了什么经脉里面,居然井喷似得往外冒血。
  她茫然的想,要是朝堂上的事,有这血花一半坦率就好了。
  什么阴谋阳谋,不如血雨腥风来的痛快。
  楚服倒吸一口冷气,险些惊叫出声来,比阿娇的反应还大。
  她着急忙慌去找了止血药来,给她包扎。
  只能算她幸亏学的机灵了一些,没有大呼小叫,再把外面那群丫头招进来围观。
  陈阿娇有些好笑地看着她半跪在自己面前,不发一言。眼神在她和那冒血的手指上来回逡巡,直到那些血全都被楚服用白布条捆上:“在晚一会儿,伤口可就要结痂了。”
  “嗯,”楚服半眯着眼睛看她,带着一点笑低下头,用牙齿叼住布条的一端,扯远,打结,“只不过奴婢的心可就要流血了。”
  这一套动作枯燥得很,本应该没什么看头,却平白生出一点漫长又勾人的滋味。
  阿娇微笑着看她,目光似有些烧灼,不知是盯着那些色泽艳丽的血还是楚服的脸,嘴里没由来地念了一句:“貌丰盈以庄姝兮,苞温润之玉颜。”
  楚服给她打了个漂亮的结,不明所以:“小姐说什么?”
  “夸你漂亮,”陈阿娇重复了一句,顶着手上那个布馒头,又转过头去念了几句《道德经》,轻轻叹了口气,“楚服,二哥说得对。长安城真的变天了。”
  她的语气不咸不淡,像是真的在讨论天气一样。
  “哪有什么变不变天,年年如此罢了。小姐只要记得冬冷加衣,没什么难捱的。”
  “我听人说,穷人家开春就把棉服典当,等到了冬日再赎买回来。加不起衣裳的,就成了路边冻死骨。”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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