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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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越晞已经在理东西,他微微侧身,凑过去悄声问:“汉堡王?”
  周五下午,肯德基里人会很多,太过吵闹。
  /:.
  之前他们转战过汉堡王,发觉汉堡王要安静不少。
  找个角落坐下,很适合泡着刷题写作业。
  但这次,越晞摇摇头,拒绝了他。
  “我今天有事。”
  她轻声说。
  闻言,裴思砚略略一挑眉,“嗯?能带我一起吗?”
  越晞再次摇头。
  裴思砚便也没有强求,曲指,叩了下她额头,“有不会的题发消息。”
  “好。”
  越晞扭头跑出了教室。
  她今天要去给裴思砚挑礼物。
  之前收到的杂志稿费,这几个月都没怎么动,还结余不少,刚好用来给裴思砚买生日礼物。
  这绝不算浪费。
  只是,越晞一直没什么同龄朋友,和异性更是几乎没有接触,不清楚送什么比较合适,能显得用心又不过分。
  她苦思冥想大半个月,但一直毫无头绪,决定还是先去商场里挑挑看。
  第21章
  ◎漫天风雪我陪你颤抖我们别回头*(4)◎
  最终,越晞买了一只运动手环,几乎花光了她手上所有积蓄,只留下一条毛毯钱。
  她仔细观察过,裴思砚平常不戴表。
  估计是趴桌上睡觉会压到脸。
  不过,导购说这只运动手环不仅能看时间,还能记录心率血压步数之类,很适合喜欢运动的人戴。
  越晞想到裴思砚经常和陈放打篮球,跑步似乎也很擅长,再加上先前两人逛街,他还特地买了羽毛球拍,可见他是经常运动的人,或许能用得上手环。
  因而,她才咬咬牙,将它买下来,作为裴思砚的生日礼物。
  越晞曾经在自己的短篇故事里写过一个剧情,女主角给男主角送了一支派克金笔,为了让男主角每次写字都会想起她。
  这个情节,当时还被编辑批评,说太过老套,已经没有新意。
  况且,这年头,哪还有年轻人用钢笔写字,实在刻意得有些脱离现实,代入感还差,只余陈旧。
  那会儿,越晞还没有认识裴思砚。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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