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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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行简配合地接上去,“挪威的渔民在运输沙丁鱼时,他们发现在桶里放入沙丁鱼的天敌鲶鱼后,沙丁鱼因为躲避天敌的捕猎而增强了活性,从而提高了存活率。”
  谭茉又继续说:“没错,我就是那条鲶鱼,负责让南宫烈保持活性。”
  许小念糊涂地问:“南宫雄老爷难道就是为了让烈变得更优秀才把大家骗得团团转吗?”
  “不是,还有一个。”谭茉抬头,看向许小念,她忽然觉得揭穿事实的真相有些残忍。
  目光冷下来说,“你。南宫雄不希望你和南宫烈在一起,他觉得你配不上他的孙子。”
  许小念听了后,果然失去神采,目光闪烁。
  “我绝对没有这种想法。”南宫烈抓住她的手,表明心迹,“我是真的喜欢你,小念,不管你是富贵还是贫穷。那是我爷爷的想法,不是我的。”
  “我知道…….”声音难掩落寞。
  她也清楚,以她的家庭背景很难嫁入豪门,很难被烈的家人所接受。
  不过还好,她喜欢烈,也是不管贫穷还是富有。
  当然,在南宫烈离开南宫家之前,她确实有过因为他是有钱人,所以才喜欢他的念头。
  可这个念头很短暂,只是众多念头的一个。
  南宫烈说:“其实我早在一个礼拜之前,就知道我是南宫雄的亲孙子,不是假的。”
  “嗯?”谭茉和陆行简瞪大了眼睛。
  谭茉:“你怎么知道的?”
  陆行简:“就是你给薄彦礼和他两个孩子做亲子鉴定的时候,我心里一直记挂着这件事,我觉得我当时不可能看错。”
  “我是一个成年人,能犯这种低级错误吗?”
  “所以我就又提交了一次。然后这次的结果就是我和生父的DNA相似率高达99.99%。但那时候我并不知道是这么个阴谋。”
  谭茉面无表情地扯了扯嘴角,“呵,那你交钱了吗?那可是我的公司。”
  “嘿嘿,员工免费。”
  谭茉怨念地死鱼眼。
  许小念紧紧抓着他的手臂,“也就是说,烈哥哥,你就算是知道了你是南宫老爷的亲孙子,也没想回去,是吗?”
  “有想过,毕竟那么多钱。但比起住在用金钱打造的黄金牢笼中当金丝雀,我更喜欢在天地翱翔的感觉。”
  “说出来你们可能觉得我夸张,但和你们说哦!我离开南宫家以后都不便秘了!!”
  “拉屎很顺畅。”
  谭茉敲了敲瓷碗边缘:“注意场合,现在是吃饭时间!”
  顺便在心里感慨,生活的苦难究竟将一个浮夸悬浮的霸总磨砺成什么样了。
  南宫烈讪笑:“我就是想让你们知道我现在的一个状态。反正我肯定不会为了金钱,放弃小念回到南宫家的。”
  “烈哥哥,你太好了。”许小念感动得落泪。
  “念妹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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