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她靠收集金手指永生了 第116节(3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两个人也天天往一块粘糊,反正都要结婚了,姜家人对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至于周随安呢,没有了时锦这个目标,他很快把主意打到了别人的身上,毕竟他现在除了这张脸属于是干啥啥不行了。
  被她顶上的女孩算是他在村子里的一个追求者,叫做王明月。
  就是上次打趣时锦和程瑜的那个王婶子家的孩子,今年22岁了还没嫁出去,260斤,吃的心宽体胖,干活一把好手,家里养了几头猪,是村里有名的杀猪妹,力气也大,性格也好。
  就喜欢周随安这种看起来文文弱弱的,时锦有心想要劝她一下说她不是好人,谁知道王明月嘿嘿一笑:“我知道啊,我无所谓,他这张脸长的挺不错的,玩儿起来也挺顺手的,锦儿妹妹,你不用担心我嘿嘿,姐姐的杀猪刀可不是盖的,他现在可不敢。”
  “那你们俩扯证了吗?小心他以后翻脸不认人!”时锦提醒道。
  “扯了,去县里民政局扯的,比咱们村里的婚书安全,他就是想跑现在也得带上我。”
  时锦不再劝了,毕竟看起来,周随安不像是能在王明月手底下讨到好果子吃的。
  紧接着办酒席之前,两个人也去镇上把证给领了。
  原本两家人打算给村里面盖个新房子,让时锦给否了,他直接挑明两个人想要去城里做生意,毕竟现在新政策已经下发下来了,倒买倒卖这种事情已经不算犯法了,甚至还鼓励起了个体经济发展。
  办酒那天时锦穿着母亲给她做的新的红裙子,把家里剩下的兔子都杀了给村里人打打牙祭。
  两个人在村子里快快乐乐的过了个年就带着程瑜出发了。
  她对镇上没有什么想法,她的目标很明确,就是进京。
  程瑜都觉得她有够大胆。
  家里人只知道两个人去了城里,没想到两个人直接就进了京城。
  好在这个年代的钱是实打实的实在。
  程瑜去了之后得着黑市就天天往里面钻,时锦也由着他瞎搞,反正两个人就这点钱,没了就没了大不了回家上工,赚了更好。
  直到程瑜给她弄来了一台洗衣机和一台电视机。
  最新款的大牌子的。
  没有几百块下不来的那种,她才感叹真的好神奇,程瑜的人生旅程就该是卖电器发家,无论从什么节点开始。
  时锦也落不下,她开始摆地摊卖衣服,带着鞋子,帽子,包包,首饰。
  她有摆地摊大王这个光环在,每天都赚了个盆满钵满。
  ——
  有一天程瑜回来,时锦像往常一样抱过去亲他:“小鱼,我今天好想你。”
  程瑜把他扛上了沙发:“媳妇儿,我有礼物要送给你。”
  “什么礼物。”
  程瑜手一松,一串钥匙噼里啪啦的掉在桌子上:“你想要的四合院,我给你买来了。”
  时锦懵了。
  谁懂,80年代她拥有一套四合院,全靠她老公,她老公太牛了,
  当然,其实,她自己也偷偷买了。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