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年代文炮灰后,被懒汉宠上天 第139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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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乎是最近几条巷子最漂亮的小崽儿,因为她长得好,李荷花和温之福两个人就总怕又会偷孩子的过来把西西偷走。
  把孩子看的跟眼珠子似的,一会儿看不见就着急。
  但西西小朋友自从学会走路之后,就喜欢往外跑,在家里一会儿都待不住,温之福没办法,只能带着她在巷子里玩。
  偶尔家里的小猫也会跟出来。
  它以前非常黏许泽,自从西西学会爬了之后,小猫不知道是不是把西西归为了它的同类,现在跟着西西的时间比较多。
  至于温东。
  温东前两天,带回来了一个姑娘。
  李荷花和温之福两口子非常高兴,早早就将家里收拾了一番,年货都多买了一些。
  温夏在看到人的时候,脸上的表情非常古怪,她看看温东,又看看陶琳,再看看温东,最后实在没忍住,开口问道:“你们两个是怎么认识的?”
  陶琳脸上的表情有一瞬间的尴尬。
  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和温夏相处,毕竟,她之前一直以为温夏和温东有点什么暧昧关系。
  谁知道,温夏居然是温东的妹妹。
  温东倒是还和以前一样,伸手接过陶琳手里拿着包之后,就带着人往屋子里面走,“进屋之后再说,外面多冷啊。”
  温夏挑了挑眉。
  李荷花却非常开心,她这些年就盼着温东能领媳妇儿回家,现在梦想终于实现了,嘴上的笑就没下去过。
  “走走走,咱们进屋,去屋里说,”李荷花说着话,又多看了陶琳几眼。
  别的不说,陶琳长得是真不错,白净的皮肤,高鼻梁,大眼睛,笑起来的时候还有一对儿漂亮的梨涡。
  李荷花给她倒水的时候,她也非常客气,一直在感谢李荷花。
  人也落落大方,一点儿都不怯场。
  在听到李荷花说起他们之前在向阳生产大队是怎么过年的时候,还挺感兴趣,一点儿都不像之前的那个陈芳。
  有了前面人的对比,李荷花和温之福两个人在对陶琳那是相当满意。
  一顿饭吃完,温东将陶琳送回家之后,才又来了这边。
  将陶琳那边的情况大致说了一下。
  “她父母都是军人,家里就她一个,她在考大学之前一直是文工团的,”温东坐在炉子边,抓了一把花生慢慢的剥着。
  “怪不得,”李荷花点了点头。
  “就是,”温东话说到一半顿了一下,看了李荷花和温之福一眼才又继续道:“她家里人想让她大学毕业之后再结婚。”
  他的这句话说完,李荷花当即一愣:“毕业之后?”
  “嗯,”温东应了一声。
  李荷花的眉头皱了起来,“那时候你都三十二了,会不会有些太迟了?”
  温之福大概也觉得三十二岁才结婚有些太晚了,但温东一向有自己的主意,就像是他当初自己报名参军一样。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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