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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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站在一个肉搏食物链顶端的男人,一个野兽中的野兽。
  此时任重的目光锁定在他身上,让章清远有一种被当成猎物的错觉。他如同对方所说的那样感到了一丝本能的颤栗。
  但是,优秀的猎食者总会以猎物的姿态出现。
  打了个寒战之后,章清远却松弛下来。
  他缓缓地靠近任重,用轻而缓的语气柔声道:“那你为什么没有保持那样的体型?”
  “别提了。”任重只恨自己是个Omega,“我就是留不住肉的体质,稍微受点伤、生点病、少吃一口就会疯狂掉秤。有一次伤得严重了些,伤好了就瘦成杆,前功尽弃了。”
  章清远慢慢地抬起手,轻轻抚摸任重的鬓角脸颊。彷佛他是个在野生动物园偶遇明星动物的幸运游客,意外获得了与猛兽近距离接触的机会,小心翼翼地展示友好。
  他说:“我只觉得你很努力、很了不起、很辛苦……”
  后面的半句他怕会让任重感到不舒服,就没说。
  ——他是感到有些心疼的。
  所以,他想要给这个人顺顺毛,想给他一点轻柔的安抚。
  那只触碰面颊的手让任重有些意外,但他更意外的是自己竟然没有感到任何排斥。
  洋甘菊的甜香让他感到舒缓、放松、宁静,让他自然而然地接受了这个男人一而再再而三的越界举动,全然不觉得抗拒。
  “我突然明白了一件事情。”章清远没头没尾的说了这么一句。
  任重倒是很有耐心地问他,“什么事?”
  不料,章清远只是故作神秘地笑了笑,“那是秘密。”
  他与任重的距离已经很近、很近了。他伸手,轻轻地给了眼前的人一个拥抱。
  现在的章清远明白了,为什么会有人喜欢养猛虎、狮子、猎豹这样的猎食动物。
  一个拥有令人艳羡的力量的强大生命,力与美的完美结合,造物主的最高礼赞。它可以让所有敌人遍体鳞伤、鲜血淋漓。可只要它爱你,它就只是一只大一些的猫咪。
  怎么可能有人拒绝得了呢?怎么可能有人不喜欢呢?
  章清远自然也是不能的。
  他不可能拒绝得了,也不可能不喜欢。
  因为拥抱,他的下巴轻轻搭在任重的肩上,他的鼻尖距离腺体前所未有的近。没贴信息素阻隔贴的腺体散发出沁人心脾的檀木香。
  在信息素的怂恿下,章清远斗胆问:“我能摸摸你腺体上的疤吗?轻轻的。”
  任重没有说话。
  他有些头晕。怪就怪洋甘菊小巧甘美的香气实在是太能蛊惑人心。
  其实,任重有个同外形与性格完全不符合的秘密。
  那就是——他喜欢抱持。
  性别使然,Omega皮肤上感受器的数量远超Alpha男和Beta男。这导致任重对肢体接触的需求十分旺盛,对肌肤相亲的反应格外敏感。
  拥抱会刺激那些感受器,让他分泌催产素、让他的多巴胺也活跃起来,给他安全、充实、幸福、放松的感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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