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3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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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以为他们已经对我的坚持感到非常疲倦、非常无奈,就会就此放过我吗?让我离婚?让我走?
  No,nonononono,你们太天真了!
  如果你们这么想,那你们简直比当初的我还要天真!也会落到比我更惨的境地!死得更惨!更受折磨!
  他们还是没有放过我。
  理由是:“如果你这样,我们放你走,那其他的员工怎么办?他们都去学习你的做法,这公司还要不要运转?”
  简言之,他们可以放过我这个“无用之人”,他们也不在乎我的死活。
  但他们不能放任我成为员工的“坏榜样”,对其他员工的心态造成影响,所以他们决定狠狠地惩罚我。
  最终,我被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被关进了鸾凤市监狱。
  但凡学过法律的都知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兜底罪,人家法条上,清清楚楚的写着: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换句话说,这个罪的客观要件是,行为人,也就是我,必须实施了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行为。
  来危害社会了,才能被这个罪给“兜底”!
  我也不知道我到底是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罪大恶极的事情,总之,法官判了我这个罪!
  判我在监狱里呆了五年,立即执行,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于是我就穿上了囚服,住进了监狱,吃上了牢饭。
  在监狱里面,一呆,就是四年多。
  ——因为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我被减刑了半年。于是五年变成了四年半。
  “……”
  哈哈哈哈哈。
  想起往事种种,有多么荒谬啊。
  我知道,你们肯定不相信。说这些太荒诞了,说我在瞎编,从我听闻过有这样的事情。
  我有证据,我有《法律判决书》,我也有《出狱证明书》。
  曾经作为一名律师,我比你们任何人,都清楚证据的重要性,但现在还不是时候。
  等我说完我的故事之后,我会一起提供给你们。
  在监狱里面,我并没有放弃。
  公司惩罚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公司里没有人敢学习我,去上访闹事。公司也终于应该放过我了吧。
  那我出狱之后,就得找个新工作养活自己了,可我能够干什么呢?
  因为我“故意犯罪”,我的律师执业证书,已经被司法机关依法吊销了!
  相当于没有用了,白考了……
  顶多能让我有点法律知识,却不能让我替别人打官司,一分钱都挣不到!看来我还得再学习一些新东西。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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