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九零年代,我要老公长命百岁 第112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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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的儿子代老人上庭,讲述经过:当时来了三辆公交,老人要坐的公交车在最后面。
  第一辆车停在站台,后面两辆车紧跟其后。
  老人小跑着去坐车,却被从第二辆车上下来的周宇撞倒在马路牙子上。当场就起不来了,周宇上前去扶,然后把老人送到医院。交了300元费用。
  周宇反驳:当时是有三辆公交车,他是从第二辆车上下来。但他下来时老人就躺在马路牙子上。
  他赶紧上前扶起老人,送老人去医院。
  他确实交了300元,但那是医院要求交,老人兜里只有几十元钱,然后他才垫付的。
  双方各执一词,分不清孰是孰非。
  苏小来申请请证人。
  他的证人是一个叫刘春的目击者,说自己从第三辆车上下来,正好看到周宇撞了老人。因为看到周宇送老人去医院,他这才离开。
  周宇这边,文欣作为人证,陈述了自己当时所见。证明老人早就摔倒,不是周宇所撞。
  双方据理力争,拉锯战呈胶着状态。
  苏小来那边又来了两个证人,都说是车上的乘客,为维护正义而来。
  而周宇这边,除周宇坚持自己没有撞到老人,就只有文欣和邓秀珍做证。
  旁观席上的风向已经倒向了苏小来那边。
  特别是在有证据证明,覃文欣、邓秀珍与周宇租住在同一个院子时。
  旁边席上一片哗然,除了周宇这一方的人,其余的都相信是周宇撞了老人。
  周宇却坚持不认。始终说自己没有撞人。
  旁观者纷纷指责周宇。
  就连主审官也质疑周宇: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不仅扶了,你还送她去医院,还掏医药费。
  你这不是撞了人心虚,还能是什么?
  ……
  周宇败诉了,法院判决:周宇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周宇伤心痛哭,发誓再也不做好人,再也不做好事。
  哭过后,就四处借钱。
  周强和同学们回去后,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做好事怎么还成了撞人的依据了?
  是不是没撞人,就不能帮,不能扶?
  还是帮了扶了,人就一定是你撞的?
  如果这种理论成立,那谁还会去做好事?
  那中华民族助人为乐的优良品德又该如何自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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