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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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人又不傻,哪会让跳楼就跳楼?”
  “除非宋安安愿意,她想,她想死,对吧?”
  意外和谋杀完全是两码事,他答应帮朱珍隐瞒时可没打算真卷进命案!
  “朱珍不敢推人下楼的,”寻求认可般,马胥对上颜秋玉的眼睛,重复,“她胆子很小。”
  颜秋玉:“……如果朱珍吓了宋安安呢?”
  马胥瞬间面如死灰。
  因为他知道,这是对方会做出的事。玩笑,恶作剧,所有能令人出丑的把戏,朱珍永远乐此不疲。
  像故意守在厕所外捉弄刘小卉那样,直到猎物觉得安全放声大哭再折回,吓得对方直打嗝,惹来一阵哄笑。
  朱珍大概也想看宋安安打嗝。
  ——“我没有!”
  几米之外的一号审讯室,女生听着贺临风身临其境般的讲述,连连否认:“你胡说!”
  她耳边仿佛又响起宋安安的呼唤。
  ——朱珍。
  ——救命。
  幽幽地,朦朦胧胧。
  “正好,”手机嗡嗡震动,贺临风低头扫了眼,示意松晓彤上前,“指纹的鉴定结果出来了。”
  “麻烦比对一下。”
  朱珍猛地向后缩,双腕却被手铐扣住,椅子也牢牢固定在地上,她狼狈弓着腰,头一次有了任人鱼肉的感受。
  “别碰我!”色厉内荏,朱珍高声,“你们这是严刑逼供!”
  松晓彤无语地指指头顶:“少碰瓷啊,监控都拍着呢。”
  她才刚起身好吧。
  最后朱珍还是被迫按了指纹——贺临风重新换了个没有遮挡的采集器,再长的指甲也不耽误。
  偏偏松晓彤愁眉难展。
  众所周知,现代刑法讲究个疑罪从无,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朱珍是存心捏爆气球,导致宋安安受惊坠楼,但这件事可辩解的余地太多,只要前者咬死不认,即使指纹对比一致,仍旧很难以“故意杀人”或“过失致人死亡”来定罪。
  朱珍家肯定请得起金牌律师。
  “车到山前必有路,”走出审讯室,贺临风吩咐,“先关二十四小时再说。”
  话虽如此,安慰松晓彤时,他并未料到“东风”会来得这样快。
  短短一夜的功夫,曝光校园霸凌的帖子微博似雨后春笋,一条接一条扎堆冒头,其中以北江一中在职教师金永晖的“悔过书”最受关注。
  文章里,他不仅模糊掉隐私、客观叙述了宋安安等人的遭遇,还着重强调学校的失职,点出带头逞凶者的名字。
  马胥,朱珍,李明,杨倩,等等等等……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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