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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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来上班的第一天,只是一个早上而已,他就已经学会了店里大概三分之二的料理制作方法。
  我当时可是学了整整一周……
  而且不只是将那些料理都学会,他还能在此基础中进行加工,把原本口味就不错的料理做得更加好吃。
  就像三明治,这明明是最简单基础的料理,哪怕是上班前的我都会做,而且做出来味道还不错,但经过安室透的改良,原本一般好吃的三明治变成了超级好吃,备受客人们的好评,就连我都想让安室透多做几个,我想拿回家去吃。
  不仅如此,其他事情他也能做得很完美,店里的灯坏了都是他修好的,只是几分钟就修好了,简直堪比修理工人。
  而且他的长相实在是出色,我们店本来就已经因为探店博主发了ins而小火了一把,现在店里又来了一个温柔帅气的店员,许多女孩子只是为了能和安室透说话,也会来我们店里消费。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美男计?
  不过最最重要的是,安室透来了后,我和梓小姐顿时就解放了。
  我之前一直坚定认为,没有人是会喜欢上班的,如果有人特别喜欢上班,那他一定心里不健康。
  而安室透,他是我见过最喜欢上班的人,不仅如此,他还相当敬业,简直恨不得一个人将我和梓小姐的工作都包揽了。
  梓小姐平时就对我很是照顾,总是让我去做更轻松的工作,现在安室透来了后,我更是几乎没什么需要做的了,就是帮客人们点点单,连路都不用走。
  我好像真的成甩手掌柜了……
  因为有了安室透,所以我连下班时间都比平时要更早一点。
  我推开门,看到的就是阿阵窗台处举哑铃的样子。
  没错,阿阵,他在举哑铃。
  可能是杀手的职业素养吧,阿阵一直保持着锻炼的习惯,以前是做俯卧撑和跑步,后来我见他每天都要锻炼,便问他需不需要买一些器械。
  阿阵倒是说不用,不过我还是买了一些不占地方又很实用的健身器械放在家里。
  果然,虽然阿阵说着不用,但当我把东西买回家后,他还是用上了。
  于是阿阵的锻炼内容便从原来的单手俯卧撑变成了举哑铃。
  没错,阿阵之前做俯卧撑的时候,是单手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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