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3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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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家不在边疆,又没有个人能震慑住白家军的,边疆定然会出现动荡,再加上吐蕃来犯,陛下不得不派人去边疆,到时候,除了自己,还有更好的人选吗?
  王子腾便不再说话,到最后,自己终究还是能得偿所愿的。
  下了朝,王子腾回府后,跟王二太太说了几句话后,就去了演武场。
  见煜哥儿拿着长枪舞得虎虎生风,王子腾也来了兴趣,从一旁的架子上,抽出一杆银枪,对煜哥儿道:“来,咱们爷俩儿练练。”
  煜哥儿眼睛一亮,提枪刺去,王子腾不慌不忙,枪尖一挑,将将迎面刺来的长枪挑开。
  “来得好,就是不够快!”说着,王子腾就转动银枪,朝煜哥儿刺去。他出枪极快,招招朝煜哥儿的面门刺去,长枪宜远攻,近防受限,煜哥儿心神紧绷,稍稍分了心神,这枪头就朝自己面门刺来。
  王子腾道:“煜哥儿,记住了,在战场上,招式不重要,用最快的方法杀死敌人,保存自己的体力,这才是重中之重。只要是能杀死敌人,即使是下三滥的招数,都是好的。”
  王子腾见过太多少年将军,为着体面,跟那花把式,浪费体力。要知道,上了战场,哪有那么多的花把式,能杀敌的招数就是好的!
  若论武功,煜哥儿跟着徐乐修行过,虽然没能迈入道途,但武功远高于一般的武林高手。
  论理,煜哥儿应该比王子腾强才是,但王子腾上过战场,斩杀过多少的敌人,浑身的杀伐之气,不是煜哥儿这个未见过血的小儿能承受的,能慌乱的迎战王子腾,已经是极限了。
  就在王子腾的长枪要刺中煜哥儿咽喉的时候,长枪立时止住,瞧见煜哥儿额间流下的冷汗,王子腾收回枪,对煜哥儿道:“记住这生死间的感觉,上了战场,你就会发现,生死也不是令人恐惧的事情。”因为,那时候,只记得怎么杀人了,忘记了恐惧。
  胆怯者,往往是死得最快的。
  煜哥儿用袖子擦干头上的汗,缓过神来,有些兴奋道:“祖父,方才那是什么枪法,如此厉害,孙儿想学!”
  王子腾见他这么快就缓过来了,心中满意,是个好苗子,哈哈的笑道:“哪有什么招式,这些不过是老夫在战场上常用的杀敌方式,想要用更少的力,让敌人失去行动力,就朝敌人的薄弱处使劲儿。上了战场,那些将军都着盔甲,刺他身上,用劲大,还不一定能刺穿对方,倒不如朝他们咽喉、面门、眼睛处使劲儿,这就考验准头了……”
  王子腾拍着煜哥儿的脑袋,将自己在战场上积攒的经验分享给煜哥儿,日后煜哥儿就是他的继承人了,可不得好好教导吗。
  王家在王子腾死后,至少两代人不会从军,但军中的人脉也不能丢,因此煜哥儿就是王子腾选中的继承人,不是王家人,却与王家沾亲带故。
  第71章 黄河决堤
  “八百里加急!御赐金牌,阻者死,逆者亡!”骑手策马扬鞭,身后尘土飞扬。
  集市上的人连忙让开。
  “哪里出了事儿?”
  “肯定是出大事了,八百里加急事情能小吗?”
  “不会是要打仗吧?”
  “不知道,咱们还是赶紧去买些粮食,要真打仗了,粮价肯定要涨。”
  “哎哟,遭瘟的,怎么又要打仗,赶紧去买粮。”
  “嘘,小声点,要是没打仗,你这话传了出去,要以妄言之罪坐牢的。”
  “好好好,不说了,快去买粮吧。我大姨夫的堂侄儿在府衙当差,说吐蕃那边犯边,肯定要打仗。”
  “不一定吧,江南那边不是遭灾了吗?有可能是江南那边出事了。”
  百姓议论纷纷,有那消息灵通的,在粮价上涨前,就去粮店买上一些粮食。
  “报!八百里加急!”
  小朝会还没散去,一个兵士,手持金牌,快步跑入殿中。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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