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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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迪克去了哥谭,我又摸了一下耳朵,我应该要去做点什麽,他如果给我戴上了耳钉,那我很快就不能再去那里了。
  我出门,没有车就很麻烦。
  但无所谓,布港的地下环境和哥谭一样,也是错综复杂的,而我的公寓在地段很好的市中心,离地铁站很近,我看了眼地图,坐了几站地铁后下车。
  布港的地铁没有防护栏,晚上也没有多少人在。
  整个地铁站又高又空空荡荡的,像是回到了小时候。
  天气还没有回暖,布港地下很潮湿。
  有几个流浪汉直接裹着破衣服躺在地上,黑黑的,脏脏的,像是城市还没来得及清埋的破烂盆栽,上面不仅有泥土,还有被路人随手扔掉的垃圾。
  散发着隐隐约约的恶臭味。
  几个等候地铁的人零零散散地站着,离他们很远。
  我跳下月台,直接到轨道上,没有人对此有意见。
  我往轨道的深处走去,突然身后有人叫我:“嘿,小哥——”
  我回头,好奇地用表情询问他——一个流浪汉。
  周围那些漠不关心的人终于抬起了眼,也开始关注我们之间的发展。
  “如果你不会再上来的话,能不能把你的大衣给我?它看起来很不错。”他说。
  我笑了一下,声音和布港地下的温度差不多,我说:“你就呆在这里,冷死吧。”
  我讨厌流浪汉,虽然有很多影视作品都会展现主角对流浪汉的善意,但我不是主角,我就是那个流浪汉,我知道他们整体上有多恶毒,有多卑劣。
  因为我就很恶毒,也很卑劣。
  我和我哥都是好运的社会渣滓。
  我很清楚这一点,于是我不再理会,直接转身进入了更深的黑暗中。
  布港有地下有原住民,他们与阳光互斥,只能在地下发展自己的世界,而人类因为地面空间有限而发展出来的地铁,也成了他们的便利信道,但现在,它变成了我的便利。
  我进入了地铁的某个应急门里,并不着急,脚步声回响在潮湿的信道中,影响不到我,我心里有目的地。
  ——我心里有目的地。
  迪克。
  迪克·格雷森。
  理乍得·格雷森。
  夜翼。
  他是我的。
  粗大的电缆从地下涌出来。
  朝着一个方向延伸。
  我跟着电缆走,很快,更多的电缆不断出现,它们并在一起,一起指向一个方向。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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